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碌曲县郎木寺镇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二、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四、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五、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六、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七、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八、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九、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十、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碌曲县郎木寺镇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1. 郎木寺镇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4年,决算收入72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88万元,占100%。
2014年,决算支出869.2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86.01万元,占78.92%;项目支出183.2万元,占21.08%。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6.32万元,占82.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69万元,占4.57%;医疗卫生(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类)113.2万元,占13.02%。
(二) “三公”经费
2014年,碌曲县郎木寺镇政府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各单位下乡检查工作、各村矛盾纠纷解决。
附件:
1.
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
2.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 |
3.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