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碌曲县农林局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研究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等国家重点工程;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对策和措施;组织起草种植业、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种苗、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政府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国家和省、州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点)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监测、预报。
7、研究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研究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基本建设。
8、指导各类生态林的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10、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其审计工作,指导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1、承办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民体育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碌曲县农林局部门决算包括:农林局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决算。具体如下:
1.农林局本级
2.碌曲县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3.碌曲县农林技术推广中心
4.碌曲县双岔林业工作站
5.碌曲县西仓林业工作站
6.碌曲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7.碌曲县科协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4年,决算收入40,0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2.37万元,占100%,其中政府性基金40万元。
2014年,决算支出4002.3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81.82元,占12.1%;项目支出3518.21万元,占87.9%。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08万0758.96元,占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79万元,占1.04%;扶贫50万元,占1.24%;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40万元,占0.99%;节能环保(类)支出205万元,占0.02%;农林水事务(类)支出3569.16万元,占5.12%.
(二) “三公”经费
2014年,碌曲县农林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5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05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3103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交流、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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