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碌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5-11-16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5年甘肃省碌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闻宣传和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的要求;拟定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政策、规定;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积极争取和引进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3、制定和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组织、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大活动。

4、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组织全县广播影视新技术、新标准的推广、研发和应用:负责并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5、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审查、报批和业务的管理,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

6、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7、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播出视听节目进口的审查和报批,管理全县电影、电视剧对外合作制片等国际合作交流事项。

8、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推进文化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9、承担舍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管理责任;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县内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10、拟订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县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11、审核、报批文化市场新建经营单位和体育经营人员;组织审核报批本县出版、发行的各类出版物,加强对全县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12、管理全县著作权、版权工作,行使著作权法的行政执法,调解版权纠纷,查处著作权版权侵权案件。

13、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市场管理规定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协调文化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14、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5、承担全县社会文化事业管理职责,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16、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17、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勘探、发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 。

18、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县内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

19、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指导、规划我县博物馆建设,履行全县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县内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20、编制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各类人才培养规划和管理队伍建设并指导实施。

21、按规定编制全县文化体育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22、宏观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基层组织,归口管理全县文化体育社团资格审查。

23、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体育工作和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

24、推行国家《企民健身计划纲要轨突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

25、建立和完善全县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26、组织我县备战参赛省州以上运动会;组织全县运动会的竞赛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甘肃省碌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局决算包括:碌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局本级决算,下属碌曲县广播电视台和碌曲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二、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522.62万元,比上年减少42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2.62万元,比上年增加428.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522.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9万元.

1.公务接待费0.73万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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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文广局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