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共碌曲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5-11-16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4年中共碌曲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对全州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

3.组织、协调、指导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指导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着重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宏观协调,保证政法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依法处理,督促依法办事,创造公正司法环境;

6.组织推动全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司法改革;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协调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执法检查,总结交流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典型,协调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宣传和评比表彰,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向深入发展;

9.负责有关防范处理“******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向县委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指导基层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10.组织本县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保证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本县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推进地方的法制建设;参与本县的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咨询及论证工作;参与本县法治和法制宣传,参与并指导本县的普法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组织会员及时为上级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法律刊物提供稿件、及时反馈法律信息;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碌曲县委政法委员会决算包括:政法委本级决算。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4年,决算收入131.123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123435万元,占100%。

2014年,决算支出117.74869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17.748693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5.3227万元,占63.97%;商品和服务支出24.732925万元,占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693068万元,占15%。

(二) “三公”经费

2014年,碌曲县政法委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019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7019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2.公务接待费0.2695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交流、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附件:

1.

\

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

\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

3.

\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