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碌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说明
2015-11-16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4年甘肃省碌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政府或乡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检测。

4.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

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8.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行政审批事项:

1、《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2、药品零售企业审批;

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食品流通证》核发;

5、科研和教学所需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和毒性药品(含对照品)购用审批;

6、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经营单位审批。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碌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4年,决算收入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万元,占95%;其他收入16万元,占4%。

2014年,决算支出36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69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万元,占2.4 %;医疗卫生(类)支出331万元,占89%。

(二) “三公”经费

2014年,碌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加班及相关部门交流、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附件:

1.

\

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

\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

3.

\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