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征求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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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2年碌曲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如有意见,请在征求意见稿上进行修改;无意见,请在该页签字盖章后于6月23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春梅 联系电话:18009415507
传真:0941---6621106
中共碌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碌曲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维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碌曲、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主线,践行法治为民,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重实干、强基层、抓落实,提高全面依法治县能力和水平,保障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建立健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党校(行政学校)的重点课程,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直有关部门)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宣讲团宣讲主要内容,在县、乡两级开展宣讲。引导各媒体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
二、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
3.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指导协调推动落实职能作用,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促进司法、带头守法,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县有效实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办公室)
4.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高合宪性审查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范有序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组织开展宪法学习贯彻和相关法律实施的执法检查活动,培育全社会尊崇宪法意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5.更好推进中央和省州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在我县对接落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多措并举推进中央和省州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在我县落地,确保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办公室)
6.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根据中央和省州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确保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有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办公室)
7.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督察制度机制。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在政绩(绩效)考核中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述法”制度、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等情况调研督导。(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
三、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
8.围绕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提供法治保障。紧紧围绕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立法意见建议,不断夯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
9.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大简政放权、减证便民力度,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逐步推进实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相关部门)
10.以高水平法治护航“五无甘南”“十有家园”“七美碌曲”创建。聚焦着力创建全域有法治的文明家园,统筹经济与生态,统筹城市与乡村,统筹安全与发展,以法治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充分发展促进平衡发展,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 )
11.加强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民法典,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持续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纠正常态化机制,规范相关执法司法活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加强数据、知识、环境等领域产权制度建设。持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涉企“挂案”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12.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成效。全面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审查衔接联动等制度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加强协调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录入备案审查信息。(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四、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职能体系
13.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完善评选命名规则,持续培育先进地区和示范项目,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14.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向本级党委和人大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定。推动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公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针对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15.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州实施方案,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及时调整完善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推动权责清单与各类专项清单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
1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挖掘培育示范典型。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换发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
17.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围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持续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专项监督活动。推广运用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分析研判,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调整充实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推动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完善“两轻一免”清单、扩大适用范围,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建立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组织开展实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
18.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基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确保司法所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乡镇法治建设、夯实全面依法治县基础的重任。探索由司法所承担乡镇法制审核、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提升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19.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对接县委编办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确保与改革目标相适应。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争取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专家库,探索专家参与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五、着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20.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健全纪检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健全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1.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2.完善纪法协同衔接机制。贯彻落实监察法实施条例,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3.深化政法领域改革。认真落实入额遴选和、动态递补机制。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完善跨行政区划法律监督机制。构建“刑事涉财一体化”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完善审查逮捕规定。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深化监狱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规范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4.健全完善办案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落实国家安全机关执法责任制,构建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新机制。(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六、不断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25.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自觉履行普法责任。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广泛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品牌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三大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26.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新媒体普法。大力推行法治文化“一县一品牌”建设,着力打造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化创作、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四大品牌”。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拓展普法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
27.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关键群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普法任务落实,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促进、宣传、关爱,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28.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流动体制机制。推进“互联网+智能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各项业务全流程“网上办”“指尖办”。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发展,实现热线、网络、实体平台互联互通、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29.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培育和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完善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制度机制,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30.推进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巩固和深化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强化教育、管理和服务,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加强急需紧缺法治人才培养,为全面依法治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科局)
七、统筹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31.完善统筹指导推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和完成时限,推动各责任单位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办公室)
32.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省、州“两规则一细则”,强化依法治县工作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采取检查通报、督查督办、绩效考核等办法,一项一项地抓推进、一条一条地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认真总结基层法治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典型,推广经验,力争形成系统性的经验模式。(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办公室)
33.抓实重大项目牵引带动法治碌曲建设。组织实施2022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紧盯群众普遍关注的法治重点问题,组织实施2022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工作实效补齐法治建设短板、提高法治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各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
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对2022年工作要点落实的统筹协调。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整体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及时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州委依法治州办、县委关注的重点工作开展督察,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州委依法治州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