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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碌曲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2-05-09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征求意见函

 

         

现将《2022年碌曲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如有意见,请在征求意见稿上进行修改;如无意见,请签字盖章后于5月6日上午12:00前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傅秀芸     联系电话:18919413269

 

 

 

 

中共碌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2022年碌曲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甘南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碌曲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在新时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制定2022碌曲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职责变化和现实需要,及时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推动权责清单与各类专项清单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政府其他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大力整治各类变相审批,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严格执行《甘南州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加强证明事项的互认共享,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依托现有政务信息化建设基础,集约化、一体化推进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应用支撑体系共享共用,提供快捷便利、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扩大“双随机”监管覆盖的行业范围,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推行“无风险不打扰、中低风险提醒辅导、高风险重点管理”的差异化管理模式。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其他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3.提高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甘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深化产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涉企“挂案”专项行动,完善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意见,主动了解企业所需、困难所在,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实质化开展依法维护市场合法权益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甘南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布继续有效、确认失效、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积极参与合法性审核意见文书评比,推动审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杜绝文件“带病出台”。应用好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平合,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发布、清理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省、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法定程序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推动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公布本地区(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畅通法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人员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职能,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大编制、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权赋予乡镇工作,推动综合城市执法、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执法力量下沉,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厘清监管事权,依法进行监管。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修改行政处罚配套规章制度,依法合理设定罚款数额和裁量基准,细化管辖、立案、听证、执行等程序制度,更新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8.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碌曲县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 2022 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分阶段分步聚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效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建立健全“两轻一免”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持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力争保持全州平均水平。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提升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9.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适时修改涉及应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使其与国家的最新要求相适应,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街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逐步构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行动方案、应急手册纵横贯通、紧密街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做好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工作,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0.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最大限度降低对个体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整体运行的负面影响。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平台获取信息,强化应急处置速度和能力水平。健全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年建设”活动,全面运行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渠道,有效发挥网格员、治安户长等群防群治力量。(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1.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强化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协调会商等相关制度建设,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专项行动,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房地产、教育培训、新业态等重点领域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培育和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稳妥推行行政裁决试点工作,推动有关行政机关落实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提升行政裁决能力。(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2.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确保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改革目标相适应,力争2022 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推动建立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库,完善专家参与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实行行政复议应诉被纠错案件季通报制度,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答辨、举证等法定义务。(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准确掌握全县行政执法“底数”,加强分析研判,明确重点监督方向。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通过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信息一次录入互通共享、执法数据齐全完备实时推送、执法活动网上留痕高效监管,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推动形成数字监管新格局。围绕基层执法能力薄弱突出短板,建立全县行政复议应诉被纠错案件季通报制度,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完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政府特邀监督员作用,组织特邀监督员广泛参与执法监督、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4.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上学、就业、养老、医疗和企业关心的创业、税收、金融、招商等相关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的公开、宣传、办事、服务功能,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建成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其他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15.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推动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坚持政府重信用、讲诚信,保持政策连续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合,通过“信用中国(甘肃)”网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其他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6.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县、乡(镇)两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政府、乡(镇)政府以及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17.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对各乡(镇)政府有针对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积极配合完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方实地评估验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县、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碌曲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重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范围,把重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体系,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18.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全县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加强县、乡(镇)两级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及其各部门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和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其他各部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