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碌曲县教育局部门预算
2016-05-17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6年碌曲县教育局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建议;制定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统筹和指导双语教育工作。

(四)、负责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负责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条件准备和校办产业工作。

(五)、研究拟订高中及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地方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审核高中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规划并指导学校师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各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资料统计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负责管理直属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负责普通大、中专招生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全县各学校教育经费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效益进行审计调查;对全县各学校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及收支决算逐步实行审签制度。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依法建立完善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制度,并负责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三)、行政审批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

2.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3.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休学审批。

4.职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甘肃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具体如下:

二、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附件:

\2016年碌曲县教育局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