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碌曲县检察院部门预算
2016-05-17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6年碌曲县检察院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提出议案;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组织并贯彻落实;对本辖区重大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进行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积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决算为部门本级预算

二、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附件:

\2016年碌曲县检察院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