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碌曲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5-11-16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5年碌曲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交通局主要职责

⑴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规章,并监督执行。

⑵承担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以及贯彻政策法规执行的责任。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省交通运输厅、州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规划和布局,负责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路、站场、渡口、码头及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⑶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运输站场的建设布局规划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出租车行业管理、城市交通运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组织公路、水路抢险、救灾及紧急客货运输。

⑷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拟订县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交通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公路养护管理;负责航道、码头、渡口建设的维护管理和监督以及船舶检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施工企业资信审查工作。

⑸负责组织全县公路、水路等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县客货运输站场、渡口、码头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组织初步验收;负责路政巡查、维护路产路权,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负责对超限车辆治理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公路“三乱”治理工作。

⑹负责对县内公路建设及运营、水路建设及运营、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制定本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运输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内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以及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⑺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业职工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运政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⑻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战备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应急保障、科技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⑼全县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⑽行政审批事项

1、涉路施工的许可。

⑴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⑵在公路上增设交叉道口的许可;

⑶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⑷跨越、穿越公路修桥梁、渡槽或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

3、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审批。

4、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

5、行道树砍伐更新的许可。

⑾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甘肃省 碌曲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包括:碌曲县县乡公路管理站事业单位决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3591389.95元.其中:财政拨款3591389.95元。主要拨款:一是人员经费、医疗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预算相应增加;二是差旅费、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预算相应增加;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标准提高,预算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3591389.95元,其中基本支出2742033.62元,项目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9356.33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00元。

1.公务接待费35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8400元,主要是预算核定的公务用车运行费标准提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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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交通局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