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碌曲县幼儿园预算公开
2024-04-15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24年碌曲县幼儿园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五)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培训费

5.会议费

6.机关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在本学年度中,我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党的“二十”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教科局提出的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立德树人,积极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任务。坚守“弘扬民族特色文化,先育学生成人,再育学生成才”的办学理念,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所高标准、高质量,学生向往、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窗口小学。

人员:编制人数25人,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机构设置

碌曲县幼儿园现有机构1个,本单位现有1个独立核算单位。下设四个科室党支部、工会、办公室、教务处等机构。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

本年度预算收入为603.6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03.66万元。 本年度预算支出603.6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03.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8.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13.89万元,社会保障就业7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54万元。无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平衡。

(2)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我单位无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上年预算安排年初预算数645.97万元,调整预算数72.84万元,实际支出数72.84万元。当年预算构成部门预算申请合计72.84万元,本级财政拨款72.84万元。部门预算合计603.66万元,基本支出人员经费603.66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支出经济分类指标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603.6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13.89万元,社会保障就业7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54万元。

(五)非税收入

2024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24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24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培训费

2024年我单位无培训费。

5.会议费

2024年我单位无会议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机关运行费

无机关运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我单位固定资产净值共计617.9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54.95万元,折旧337万元),无形资产0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4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