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碌曲县郎木寺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
2024-04-16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24年碌曲县郎木寺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郎木寺镇委员会、郎木寺镇人民政府为一类乡,正科级建制,现有正科级人员4人:镇党委书记、镇长(副书记)、维稳书记,人大主席各1人。副科级人员10人:副书记1人、副镇长3人、公路管理所所长1人、武装部长1人、司法所长1人、食药所长1人、纪委书记各一人、副科级组织员1人。内设办事机构为两办、两所、四中心:党群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财政所、司法所、农牧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见附件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表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计1432.57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16.19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要求压减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43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9.87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43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84万元;农林水支出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4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1432.5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6.19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要求压减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432.5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支除总计各减少116.19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要求压减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32.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16.19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要求压减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4.84万元;

4、农林水支出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4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1.69万元,主要用途包括:单位职工工资、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公用经费72.88万元,主要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支出;专项业务费28万元,主要用途包括:4个行政村及社区所有基础办公运行费用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会议费0.4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取暖费、培训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各类运转经费的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4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