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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部门职责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注册登记。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负责公平交易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的责任。依授权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承担制修订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负责组织和实施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价格诚信评价活动,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组织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12315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管理碌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市场监管局设6个内设机构,设有综合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法规股、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及知识产权信息化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及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见附件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计1004.8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53.02万元,下降12.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0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4.8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13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18万元,占98.1%;项目支出22.01万元,占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1004.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53.02万元,下降12.53%。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1004.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53.02万元,下降12.53%。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5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2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7.8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2.8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在编人员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公用经费50.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年初在编人员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会议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取暖费、培训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4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
2023年末结余176632.92元(基本户:73975.43元;旅游侵权先行赔付专户:102657.49元)。
附件【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