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碌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研究制定我县科局、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制定中长期规划与计划,指导并协调实施,负责统筹管理教育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政策,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情况。负责全县各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设有办公室,教育科技股、人事股等股室。核定行政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3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见附件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计6798.57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91.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收入合计679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8.57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支出合计679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8.5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6798.5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1.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增加,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798.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91.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增加,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3万元,较上年增加37.13万元。
2.教育支出6545.76万元,较上年增加1977.3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4.46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4.89万元,较上年增加10.1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3万元,较上年增加37.13万元;教育支出6545.76万元,较上年增加1977.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6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89万元,较上年增加10.13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4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