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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细化调整方案
(草案)
为提高财政预算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按照财政支出优先保障“三保”需求的基本原则,结合2024年决算财力变动情况,近期县财政局对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和可用财力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测算核实,全面细化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了2025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细化调整方案(草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我县2025年财政收入状况,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增幅为8%,预算收入目标9180万元。近期根据2024年财政收支情况和2025年财力性指标下达情况,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收入变动为9.66亿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80万元、返还性收入68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74亿元。最终确定202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收入为9.66亿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66亿元(详见附件3),其中:人员经费6.67亿元、“公用”经费2587万元、民生保障3661万元、专项业务费2.36亿元(详见附件5)。
二、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建议
2025年,完成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55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855万元。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建议相应安排202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555万元(详见附件9)。
三、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
2025年,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详见附件10)。
四、县级社保基金预算建议
2025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7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2亿元。支出预算9503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结余2184万元(详见附件11)。
1.人员经费汇总数66740万元。人员经费主要构成为: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公用经费汇总数2596万元。(根据财政厅“三保”审核标准,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在编在岗),行政1.33万元/人、事业1.064万元/人)
3.民生保障经费汇总3661万元。民生保障主要包括:省列民生项目;州列民生项目;县列民生项目;需要县级财政保障的民生配套资金(详见附表6)。
4.专项业务费汇总23561万元。(附表7)。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建议
按照《预算法》“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基本原则,2025年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收入为9.66亿元。
因此,202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66亿元,其中:人员经费66740万元、“公用”经费2596万元、民生保障经费3661万元、专项业务费23561万元(详见附表5)。
甩在预算盘子之外的9134.88万元需求,将根据预算执行中县级财政新增财力情况,适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逐步落实解决。
根据上述安排建议,202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66亿元,与当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持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达到96558万元,与当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持平,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55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855万元。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建议相应安排202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555万元(详见附表9)。
三、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1万,其中:上级补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1万元。
四、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168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173万元。支出预算为9503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结余2184万元。(详见附表11)
同时,现已完成2025年民生保障经费和专项业务费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工作,县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完成了全覆盖。
附表1.2024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附表2.2025年财政支出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表3.2025年碌曲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4.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附表5.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 2025年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附表7.2025年专项业务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8.2025年未纳入但需重点保障的专项经费表
附表9.2025年度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表10.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附表11.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表
附表12.2025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表
附表13.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表(草案)
附件14.2025年政府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地方财政上划完中央、省级财政收入之后地方留成部分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收入:指地方政府能机动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等构成,重点用于“三保”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收入的总额,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以及上年结余结转。
4.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债券收入等。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主要包含五大类,分别是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收入来源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