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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碌曲县水务局预算公开
2025-02-17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碌曲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

2.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给县自然资源局。

3.将编制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

4.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

5.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给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职能转变

县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水务局现有编制29个,其中行政编6名,事业编制23名。现有正式职工26名。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政务、事务等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大事记、保卫、保密、调研、督查、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登记、拟办、传阅等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党支部、局机关的学习、教育、培训、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扶贫包村、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工会、妇女、科技等单项工作的文件草拟及日常工作。负责各项资金的拨入和拨出,按照计划和规定筹集、分配和使用资金;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控制和分析评价。编报部门预算、决算报告;负责专项资金、事业经费的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工程建设与管理股。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水库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基层水利服务站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县水利行业勘测、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及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及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监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日常统计、信息上报、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水务科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等。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水务局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1203.35万元,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3.3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203.35万元,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万元

  2. 住房保障支出44.5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3.94万元。

    5、农林水支出10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3.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556.19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47.16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5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5年预算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5年预算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已完成2025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1、退休职工(祁才吉)职业年金项目。2、2025年碌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3、2025年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4、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项目。5、2025年非税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6、2025年非税收入(利息收入)项目。7、2025年非税收入(水资源费收入)项目。8、202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9、退休职工祁延明丧葬费项目。10、退休人员(申学文)职业年金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主要指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