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碌曲县拉仁关乡中心小学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教委颁发的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大纲,采取生动有效的教育措施和方法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中心的思想品德教育,为把小学生培养成“四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基础。
2、认真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严格执行小学教学大纲,保证完成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力争“四率”均达到省教委要求;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的改革;为初中输送合格的新生。
3、积极开展以普及为主的课外群体活动和体育传统项目运动队的训练;开展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
加强美育。通过各学科和各种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审美观点。
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劳动教育,并认真执行勤工俭学、勤工办学的方针,积极地有步骤地创造条件改善学校校舍和教学、体育、卫生、生活等方面地设备,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实施条例》。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双岔镇中心小学为碌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单位所属,是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本学区共有编制24名,在职65人,公益性岗位4人,退休人员3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见附件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合计为131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7.22万元,占100%。
支出预算
2025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31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32万元,占74%;
2025年支出预算1317.22万元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二)教育支出:983.32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4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86.65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111.7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7.22万元,基本支出:983.32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无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情况:
上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5.58万元,房屋8650.56平方米,价值269.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6.38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5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整体绩效目标1个,项目绩效目标1个(职业年金做实)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