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 0941-6621226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
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碌曲县玛艾镇中心小学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玛艾镇中心小学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单位所属,是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本学区共有编制25名,在职97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见附件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度收、支预算总计2299.02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8.31万元,增加2.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住房保障增加,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预算收入合计229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9.02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预算支出合计229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9.0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2299.02万元。与202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31万元,增加2.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住房保障增加,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99.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8.31万元,增加2.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住房保障增加,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卫生健康支出154.17万元,较上年增加6.0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18万元,较上年增加9.3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96.02万元,较上年增加7.5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9.02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54.17万元,较上年增加6.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18万元,较上年增加9.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02万元,较上年增加7.51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6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