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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碌曲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公开
2026-03-10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26年碌曲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州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项策;调查了解碌曲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和政府反映情况,并提出开展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走议和意见;检查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三)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县党委、政府反映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稳妥解决民族之间、宗教之间、教派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进行斗争;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

(四)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成员的方针政策;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党外干部的管理工作;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五)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藏胞及国内亲属的有关工作,开展联谊活动,做好争取和团结工作。

(六)负责联系州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了解并掌握碌曲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指导县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和统战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县直统战系统各单位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

(八)受县委委托,做好统战、民宗系统干部及全县爱国宗教人士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精神及省内市、企对口帮扶协调工作管理职能。负责监督检查中央和和省州委关于藏区工作决策部暑的贯彻落实,协调开展全县藏区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分裂斗争的各项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指导藏学研究工作,协调藏区文化保护与发展工作。

(十)贯彻执行县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各时期、各阶段法制宣传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一)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地方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和研究处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十二)参加制定碌曲县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参与民族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做好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发达地区,部门与保出县的对口支授,经济技术协作等。

(十三)依法保护公民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功,保护信教等众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载团体和宗教人士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处理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负责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推动宗教界人士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十五)加强语言文字的法制建设,依法监督执行藏汉两种文字和藏汉两种语言的使用,管理语言文字的社会应有;研究解决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行业、各部门执行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发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

(十六)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办法,促进各民族间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创建评审活动,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部内政务、事务,部内外的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承担宣传、文秘、文印、收发、会务、接待、信息、督查、信访、档案、资料、保密、机要、通讯、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接待、车辆管理,内部安全保卫、职工福利、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研究;承担起草统战工作重要文件、文稿;协调、组织统战部门和系统单位的宣传活动;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

(二)政策法规办公室。协调开展统一战线重大理论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统战工作重要文稿。统筹规划统一战线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工作,组织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综合性文件。负责拟订统一战线重点课题调研计划,协调部机关、统一战线协调机构、和有关研究机构开展研究,组织开展综合性课题调研。负责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口径,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协调开展统一战线特别是宗教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统筹规划全县统一战线法规的拟订工作,组织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法规草案,协调有关法规草案的审校工作。承担宗教事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校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督促检查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负责综合性宗教事务及专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统筹指导宗教院校、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三)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培养工作;协调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民族方面的矛盾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民族干部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四)宗教事务办公室。了解检查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工作。全面掌握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和检查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综合性宗教事务及专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统筹指导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负责佛教、道教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联系、培养佛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在宗教团体的安排。依法治理佛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做好活佛转世的有关工作。联系省佛学院、省佛教协会、州佛、伊协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负责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组织协调伊斯兰教朝觐事务。联系、培养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在宗教团体的安排。依法治理伊斯兰教领域的突出问题,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联系、指导县伊斯兰教协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五)党外人士办公室。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拨、考察、推荐工作;负责全县党外人士的学习培训;负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指导开展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六)非公经济办公室。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预算收入1348.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8.76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45.39万元,增加12.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常性专项资金增加。

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8.7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1348.76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预算,预算增加145.39万元,增加12.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常性专项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8.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505.9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9.6万元,增加1.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工资福利经费增加。

1.人员经费481.18万元,主要有:津贴补贴、资金、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

2.公用经费24.7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

项目支出

2026年项目支出842.8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35.79万元,增加19.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常性专项资金增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5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7万元,2025年预算0.2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5年预算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2025年预算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2025年预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24.7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7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6年预算,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2026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6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

(二)202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已完成2026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主要指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