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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双岔镇中心小学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教委颁发的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大纲,采取生动有效的教育措施和方法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中心的思想品德教育,为把小学生培养成“四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基础。
2、认真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严格执行小学教学大纲,保证完成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力争“四率”均达到省教委要求;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的改革;为初中输送合格的新生。
3、积极开展以普及为主的课外群体活动和体育传统项目运动队的训练;开展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
加强美育。通过各学科和各种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审美观点。
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劳动教育,并认真执行勤工俭学、勤工办学的方针,积极地有步骤地创造条件改善学校校舍和教学、体育、卫生、生活等方面地设备,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实施条例》。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双岔镇中心小学为碌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单位所属,是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本学区共有编制41名,在职82人,公益性岗位5人,退休人员6人,遗属7人。
第二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件1: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见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见附件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
2026年预算收入合计为167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4.51万元,占100%。
支出预算
2026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67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51万元,占100%;
2026年支出预算1674.51万元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二)教育支出:1243.64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8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110.62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141.6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4.51万元,基本支出:1674.51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无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情况:
上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628.86万元,房屋13990.53平方米,价值3346.8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81.97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6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