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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碌曲县司法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述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全县普法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工作。
(三)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系统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
(六)指导本系统法治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司法局现有编制29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3个,事业编制6个;现有正式职工27名,退休人员4名。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
(一)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网络、督办、外事、信访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工作。
(二)法宣股: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股:管理、指导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司法所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资格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指导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服务者协会、人民调解协会的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施;管理、指导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植、发现和推广典型;负责拟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咨询来信来访和请示等;完成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律援助的咨询接待;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审核,确认案由;负责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文件、卷宗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的统一领取、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总结工作;完成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预算收入803.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3.56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0.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在编在岗人员拨付,比2025年在职人员变动较多。
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3.5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803.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803.56万元,预算减少30.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在编在岗人员拨付,比2025年在职人员变动较多。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640.02万元,较上年减少2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1万元,较上年减少3.25万元,主要是2026年在职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55.50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主要是2026年在职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40.34万元,较上年减少4.05万元,主要是2026年在职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3.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659.46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04.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在编在岗人员拨付,比2025年在职人员变动较多。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44.1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了1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二是司法行政重点业务扩面提标;三是执法执勤车辆更新。
1.保障运转经费项目主要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办公费、基层工作业务费、法治宣传费、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办理认罪认罚补贴、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6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6年预算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6年预算3万元。
(四)培训费4万元。
(五)会议费0.5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25.85元,与2025年减少8.87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部门共有0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6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机关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账目价值为168.53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9.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6年部门1个整体和1个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并在碌曲县政府网站已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主要指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