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浏览

2026年碌曲县民政局预算公开
2026-03-11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26年碌曲县民政局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民政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以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弃儿童保障等为主的基本民生保障;二是以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区划地名等为主的基层社会治理;三是以养老、殡葬、婚姻登记、慈善和社工志愿服务等为主的基本社会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碌曲县民政局

机构性质:行政单位

机构规格:正科级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编制情况:办公室核定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6人,在编6人;事业编制10人,在编10人;工勤编制1人,在编1人。

在职情况:2026年,在职人员19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科员10人,固定工1人,公益性岗位2人。无长期聘用人员。退休人员共有9人。

第二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收入预算:2026年预算收入430.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0.2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292.45万元,减少40.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0.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支出预算:2026年支出预算430.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430.24万元,预算减少292.45万元,减少40.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36万元,较上年减少298.29万元,减少44.5%,主要是社会保障业务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34.93万元,较上年增加4.22万元,增加13.9%,主要是人员增减。

3.卫生健康支出25.94万元。较上年增加1.66万元,增加0.07%,主要是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6年基本支出39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1万元,增加0.0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5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5年预算0.56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预算0万元。

(四)培训费1万元,2025年预算1万元。

(五)会议费0.5万元,2025年预算0.5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部门共有0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58.04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已完成2026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

(二)202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已完成2026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工作,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