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碌曲县质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自治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3、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拟定本辖区质量发展战略;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制定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4、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上级部署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申报并实施经省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5、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证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7、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上级的部署,对相关认证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8、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管理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组织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和锅炉及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承担县人民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打假工作。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完成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10、按照规定负责本局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以及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指导挂靠社团和中介组织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局加挂稽查大队牌子,下设碌曲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9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44万元,公用经费7.81万元。 (二)项目支出 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7.3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7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3.0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2.5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49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1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41万元; 3、会议费0万元; 4、培训费0.4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