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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
2016-09-27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附件1:

甘南州碌曲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2016-9-26

一、部门职责

我院依法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院下设办公室、公诉科、政工科等11个科室。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5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56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77万元,公用经费324.66万元。

(二)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本年收入总计483.0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82.2万元,占总收入98%。其他收入0.87万元,占总收入2%。

(三)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人员支出242.77元,占总支出的 42.7%;公用支出324.66元,占总支出的 57.3%.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5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11.4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1.44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1.5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9.9万元;

五、当年预算增减变动情况简要说明

财政预算拨款482.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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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