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畜牧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5-11-16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4年甘肃省畜牧局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牧业、农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党在农牧村的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牧林业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农牧林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和全县农牧林业建设工作,指导农牧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科技示范园区和农牧林业基地建设;参与研究和协调畜产品市场体系和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指导农作物、经济林果、森林生态旅游、花卉、野生动物养殖、农、畜、林产品采集加工等农牧林业产业的建设与管理;拟订农牧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合作项目申报;

(三)负责全县草原、耕地、林地、森林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与建设工作和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稳定和完善牧业乡镇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乡镇草场承包、配套建设、草场使用权、草畜平衡、草产业开发的管理工作和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农牧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政策及发展规划,组织和研究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上报、争取及实施,管理农牧林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建设和商品林的培育,监督管理农林业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县畜牧改良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及农牧林业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县内经营兽药产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牧草种籽管理工作。

(六)组织、监督对县内动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负责牲畜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负责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并组织扑灭;负责种畜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等工作,负责农牧业生产的抗灾、救灾、保畜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牧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和全县农林业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农牧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制度措施,规范农牧村财务管理,从根本上减轻农牧民负担。拟订全县土地承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农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牧村农牧林业发展、维护农牧民经营农牧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牧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和耕地、林权流转,指导土地、草地、林权纠纷调处和耕地、草地、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乡镇农牧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贯彻党和国家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方针、政策,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渔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渔业保护及执法监督检查以及全县湿地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荒漠化防治工作。制定湿地保护管理规划。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九)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及改革和全县动物防疫、动物检疫、渔业资源保护、草地资源监测调查、畜种改良、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草原防火和林政稽查工作;按照权限管理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十)负责农牧林业宣传、信息网络建设,以及畜牧信息资料的统计、汇总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农牧林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农牧林业资金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的农牧林业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全县科技进步和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确定优先发展的科技领域,组织制定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广引进科技成果应用。

(十三)负责县级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事业费的合理配置与管理,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十四)负责管理科技项目实施和监督,以及科技企业单位的认定、备案管理和指导,促进全县民营企业的发展。

(十五)开展学术交流和软科学研究,以及前瞻性的战略研讨、学术论文评选、学术年会的组织管理,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发展。

(十六)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积极开展科教活动,定期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强化农牧民科技培训力度,推动“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

(十七)开展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智力开发,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行政审批事项(13项):

1、 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2、 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和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3、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4、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核准;

5、 跨州引进牲畜的审核;

6、 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核发;

7、 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核发;

8、 全民所有水域和滩涂养殖使用证的合法;

9、 需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

10、 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的审批;

11、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审批;

12、 修建草原保护和农牧业服务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13、 机动车在草原上行驶的审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碌曲县畜牧局决算包括:畜牧局本级决算。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4年,决算收入21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7.7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76万元,占1%。

2014年,决算支出1850.0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95.51万元,占53.8%;项目支出854.52万元,占46.2%。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6.18万元,占4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3万元,占1.1 %;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083.92万元,占58.6%;

(二) “三公”经费

2014年,碌曲县畜牧局兽医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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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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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支出决算明细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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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