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碌曲县扶贫办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5-11-16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4年碌曲县扶贫办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三)负责扶贫行政执法;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组织、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连片扶贫开发的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市级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东部发达地区对本县的扶贫协作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对口帮扶乡镇、村的扶贫工作和社会力量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七)负责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碌曲县扶贫办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1.扶贫办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4年,决算收入36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93万元,占99.9%;其他收入0.2782万元,占0.076%。

2014年,决算支出358.9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46.38万元,占40.78%;项目支出212.61万元,占59.23%。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2万元,占3.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9万元,占4.20 %;农林水事务(类)支出330.57万元,占92.09%。

(二) “三公”经费

2014年,碌曲县扶贫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 万元,下降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5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2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以及下乡。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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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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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支出决算明细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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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