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碌曲审计局决算公开说明
2015-11-16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2014年碌曲审计局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领导、统筹发展、组织协调全县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县级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2、贯彻实施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3、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单位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5、依据《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全县审计专业培训,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依法通过适当的方式组织审计县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县审计信息系统。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碌曲县审计局决算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局决算。

二、财务状况分析

1、收入结构情况。本年收入总计1528920.16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528920.16元,占总收入的100%。

2、支出结构情况。本年支出总计1540796.39元。其中:人员支出1285660.16元,占总支出的84%;公用支出255136.23元,占总支出的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9562.16元,占总支出的29%,

3、收入支出与以前年度对比分析

(1)收入与上年对比

财政预算拨款1528920.1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4%;

(2)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人员支出1285660.16,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

公用支出255136.2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9562.1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

4、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总额为441374.58元,其中:固定资产381768.00元。

2014年,碌曲县审计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2383.81元。

附件:

1.

\

2014年收支总表

2.

\

2014年支出明细表

3.

\

2014年三公经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