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玛艾镇人民政府2022年决算公开说明
2023-12-12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提升协调能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乡党委领导本镇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2.服务经济发展。指导企业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企业正当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指导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科技、人才、质量管理、节能降耗等工作。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统筹做好企业信息采集、促进项目发展、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村(居)民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社会救助等相关领域的政策。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

4.实施综合管理。负责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建设,落实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人口管理、消防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对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

5.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和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6.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社)党组织在村委会(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负责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7.维护安全稳定。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抓好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保障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

8.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实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公共服务中心集中,保障公共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整合集中到位,办理权限到位。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负责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进办公秩序、工作规范、服务形象,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与政府沟通渠道。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5.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人民武装部,设置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2. 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3. 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9.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180.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8.63万元,增加38.34%,主要原因是相较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18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2.21万元,占93.57%;年初结转和结余268.75万元,占6.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18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21万元,占55.09%;项目支出1877.75万元,占44.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5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38.63万元,增加31.35%。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7.37万元,增加32.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2021年大幅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84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12万元,支出决算为22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6万元,支出决算为2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8.74万元,支出决算为62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8.69万元,支出决算为71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3.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32万元,增加4.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3万元,减少15.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印刷费减少,劳务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10.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3万元,减少15.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印刷费减少,劳务费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7%。组织对“玛艾镇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本单位开展绩效自评项1个,当年财政拨款50万元,全年支出50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项目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玛艾镇人居环境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玛艾镇人居环境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数是5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年初预算数是50万元,年底执行数为50万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为草原生态围栏改造,数量指标为改造长度2千米,实际改造长度2千米,预算执行率是100%,该指标分值1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分15分。该项目质量指标为草原生态围栏项目完成度,根据后期验收已完工达标,预算执行率是100%,该指标分值1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分15分。该项目时效指标为资金支付率,按工程进度按时支付,预算执行率100%,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得分10分。该项目成本指标为成本利用率达到40%,资金用于草原生态围栏改造,成本利用率达标,根据评分标准得分15分。社会效益指标为改善牧区生态环境质量,生态围栏改造能改善牧区生态环境,提高牧区群众生活质量,根据评分标准得分20分。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为85%,根据调查受益群体满意度达到了85%,指标分值2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分25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受工程性质和天气等客观因素制约,项目开工迟缓、进度较慢,项目资金到位后未能及时启动,按照进度年度支付率较低。

    改进措施:

    (1)严格审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该项资金,并按照财政厅审定下达的项目和资金使用要求认真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

    (2)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要求,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及工程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于已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的项目,可在施工合同中按工程总价的约定预付备料款,并在达到条件时予以拨付;对已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签字认可,可以按比例分期分批拨付资金;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项目核验、工程验收和结算审计,及时完成尾款支付。

    (3)加强监督。加强对设项目的进度管理,严格执行统一的招标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实地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推进项目绩效工作。项目申报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后,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