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决算公开说明
2023-12-12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事业、文化旅游产业业发展,拟订全县文体广电事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体广电和旅游建设项目,指导、监督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承担全县公共文体广电和旅游事业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各类公共文体广电和旅游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古籍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对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进行指导、监督,并负责文化、旅游产业业绩年度考核;制定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指导县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全县旅游业的社会投资;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六)拟定全县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全县文化旅游艺术和旅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网吧等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县动漫、网络游戏的监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发展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科技工作,负责并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管理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申报。

(九)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电和旅游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勘探、发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二)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省级和州级A级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负责县内国家级、省级和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编制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各类人才培养规划和管理队伍建设并指导实施。

(十四)按规定编制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

(十五)制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点促销活动;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工作。

(十六)承担规范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依法申报出境旅游业务、审批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指导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监测全县文化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全县特种文化旅游的相关工作责任。

(十八)推动全县文化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文化旅游组织合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承担全县居民赴港澳台文化旅游的有关事务。

(十九)组织、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

(二十)归口管理全县文化、旅游社团资格审查。

(二十一)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文化、广电、旅游工作和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一级预算单位1个。

(2)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为:财政补助行政单位1个。

(3)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为: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

机构人员情况说明:本单位实有编制数为30个(其中行政编制数5人,事业编制人数25人)正式在职人员52人,公益性岗位12人,长期零时工1人,退休人员17人,遗属9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9)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728.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3217.24万元,上升7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入项目资金、支出项目资金11000多万元,支出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865.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65.8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86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2.3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728.2万元。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2710.36万元,上升2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入项目资金2710.36万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506.88万元,上升141.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入项目资金、支出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6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6.88万元,上升141.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入项目资金、支出项目资金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7.69万元,支出决算为72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47.39万元,支出决算为494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5.29万元,支出决算235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4万元,支出决算为55.5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51.64万元,支出决算为855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6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2万元,上升3.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上升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4.8万元,决算支出70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万元,项目支出7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总计支出1.44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4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对往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碌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一共有四项,第一项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主要用于2022年度无线覆盖工程数字化运行维护及无线覆盖工程模拟信号运行维护资金,完成补助资金61.13万元。第二项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完成补助资金160万元。第三项2022年文化人才建设补助资金经费,主要用于文化人才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完成补助资金20万元。第四项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文化安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村通设备使用率和惠及度,完成补助资金24.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完成各项绩效标准,群众满意度达到97%以上,使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服务工作更加完善,对我县文旅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好了基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本部门(单位)预算支出项目4个,当年财政拨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度无线覆盖工程数字化运行维护及无线覆盖工程模拟信号运行维护资金项目等,全年预算资金265.69元,实际支265.69元,全年支出265.69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有4个项目结果为“优”,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资金(61.13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61.13万元。实际拨入61.13万元,实际支出61.13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完成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资金资金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情况

该项目全年预算数61.13万元,按照2022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的标准,实际支出数61.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预算执行率是100%,该指标分值2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20分。

数量指标:发射设备及附属设备正常运转率

该项目数量指标为61.13万元,根据年度实际发放数为61.13万元,该指标分值15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5分。

质量指标:发射设备运行

该项目质量指标保障率为100%,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发射设备率运行达100%,该指标分值15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5分。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

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前,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广播电视政策宣传率

该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广播电视政策宣传率,该指标分值2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20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该项目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根据年度实际群众满意情况,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0分。

(二)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60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60万元。实际拨入160万元,实际支出160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完成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情况

该项目全年预算数160万元,按照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的标准,实际支出数160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预算执行率是100%,该指标分值2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20分。

数量指标:2022年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

该项目数量指标2022年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率,根据年度实际为100%,该指标分值15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5分。

质量指标:项目绩效执行率

该项目质量指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执行率,根据年度实际情况检测出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执行率为100%,该指标分值15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5分。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

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前,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该项目经济效益指标是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该指标分值2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20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该项目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度。根据年度实际服务对象满意情况,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0分。

2022年文化人才建设补助资金经费(20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文化人才建设补助资金经费20万元。实际拨入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完成2022年文化人才建设补助资金经费补助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情况

该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实际支出数20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预算执行率是100%,该指标分值2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20分。

数量指标:2022年文化人才建设补助资金服务人数

该项目数量指标2022年文化人才建设补助资金服务人数,根据年度实际为10人,该指标分值15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5分。

质量指标:2022年文化人才建设补助资金服务率

该项目质量指2022年文化人才建设补助资金服务完成率100%,根据年度实际情况检测出2022年文化人才建设补助资金服务率100%,该指标分值15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5分。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

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满意度

该项目是指社会满意度提升,该指标分值2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20分。

满意度指标:干部群众满意度。

该项目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度90%。根据年度实际群众满意情况,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0分。

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文化安全补助资金经费(24.56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文化安全补助资金经费24.56万元。实际拨入24.56万元,实际支出24.56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完成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文化安全补助资金补助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情况

该项目全年预算数24.56万元,实际支出数24.56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预算执行率是100%,该指标分值2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20分。

数量指标:发射设备及附属设备运转率

该项目数量指标射设备及附属设备运转率,根据年度实际为100%,该指标分值15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5分。

质量指标:译制节目效果服务率

该项目质量指译制节目效果服务率完成率100%,根据年度实际情况检测出译制节目效果服务率100%,该指标分值15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5分。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

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公共服务满意度

该项目是指社会满意度提升,该指标分值2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20分。

满意度指标:干部群众满意度。

该项目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度95%。根据年度实际群众满意情况,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得分10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不断实践探索,我局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绩效考核的顺利开展,打破了过去“干与不干,干多千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干部活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了中心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层层推进的过程。随着绩效指标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上的转变和提高,绩效管理工作将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