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民政局2022年决算公开说明
2023-12-15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宣传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执行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宣传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协调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执行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执行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民政局下设内设两个中心机构:婚姻登记中心和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县民政局核定编制16名,其中副科级以上编制5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12.55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0.9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当年有项目新增,导致2022年度较上年相比收、支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26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9.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事业收入0.00万元,占%;经营收入0.00万元,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其他收入0.00万元,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3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5.70万元,占88%;项目支出398.69万元,占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02.5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0.0万元,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89万元,增加17.3%。主要原因是当年有项目新增,导致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9.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0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9.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0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7.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6万元,上升1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本单位1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上升0%,主要原是因当年公用经费严格按照人员编制和在编人员标准拨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无需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4.21万元,本年收入65.3万元,本年支出81.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17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26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

3.(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基本完成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甘财社【2021】112号提前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碌曲县民政局。预算安排2156万元,实际支出2156万元,支出进度100%。与绩效目标相比,100%完成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