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 0941-6621226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和县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县级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2、依法接受县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的档案并提供档案接受方面的指导服务,收集社会上散存的具有全县意义的档案资料,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开展建档存史工作。
3、开展档案和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4、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5、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建设党员党性教育、社会宣传教育基地,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6、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县级重要公共数据、电子档案的接收、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7、开展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并提供区域技术支持。承担本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设,推进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区域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开展档案利用合作交流和境外档案征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碌曲县档案馆现有编制8个,其中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6名。现有正式职工8名,退休人员2名。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
1、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纪检、监察、督查、公文、印信、财务管理、会务组织、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负责召集所有干部职工召开各项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收发文,整理归档往年自产档案;负责党建工作,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馆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机关工委要求的各类文件;负责平安建设工作、履行档案馆网评员职责、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文书工作。
2、档案保管利用股:负责对进馆档案的保管、分类、编目、鉴定、开放、查阅、抢救、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
3、信息管理股:负责馆藏档案信息化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4、现行文件股:负责收集全县领导机关及职能部门下发的涉及社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2.6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5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是产生办公设备购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2.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6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0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2.6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0.5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是产生办公设备购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是产生办公设备购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94万元,占81.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万元,占7.91%;卫生健康支出8.14万元,占4.22%;住房保障支出12.28万元,占6.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7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产生办公设备购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大于实际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3万元,支出决算为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大于实际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小于实际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4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万元,增长162.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生办公设备购置款。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辆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辆0、机要通信用车辆0、应急保障用车辆0、执法执勤用车辆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0,离退休干部用车辆0,其他用车辆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项目支出。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