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党在农牧村的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和全县农业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业产业园区和农牧业基地建设;参与研究和协调畜产品市场体系和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指导农作物、动物养殖、农、畜产品采集加工等农牧林业产业的建设与管理;拟订农业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耕地工作,稳定和完善牧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乡镇耕地利用、配套建设、耕地使用权、草畜平衡、草产业开发的管理工作和制定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政策及发展规划,组织和研究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上报、争取及实施,管理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县畜牧改良工作,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及农业农村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县内经营兽药产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牧草、牧草种籽管理工作。
(六)组织、监督对县内动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负责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并组织扑灭;负责种畜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等工作,负责农牧业生产的抗灾、救灾、保畜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牧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和全县农业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农牧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制度措施,规范农牧村财务管理,从根本上减轻农牧民负担。拟订全县土地承包等重大农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牧村农牧业发展、维护农牧民经营农牧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农牧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及改革和全县动物防疫、动物检疫、渔业资源保护、畜种改良、农机局安全、牧单种植、农作物种植;按照权限管理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九)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宣传、信息网络建设,以及农业农村信息资料的统计、汇总等工作。指导全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指导全县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指导全县产业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牧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农牧业资金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的农牧业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统筹乡村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乡村建设和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制乡村统筹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乡村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组织策划和制定区域内农田整治项目,负责指导全县农村金融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改革进度情况,参与全县农村金融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金融支农政策的落实和各金融机构新支农金融服务。
(十二)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农业(包括农、渔、水利)产业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农业对外经济和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十三)指导乡村振兴战略、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负责上述各项工程规划、技术指导和牵头验收、报批工作;负责上述各项工程的资金管理分配、监督等工作。
(十四)负责制订全县农民培训工作计划,协调劳务输出培训、本地用工培训、农业渔业技术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组织的有关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月报统计工作,督促抓好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县农民培训的规划编制工作,培训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制定全县农民培训工作的考核、验收标准,参与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核。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农业农村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局党委的各项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委会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的贯彻落实,接待信访工作、老干部、妇女工作的组织开展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业务、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政务的督办;负责单位财务事物以及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和劳动工资等。负责项目工作;向各办公室提供项目完成情况汇总工作;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和养殖场粪污处理工作;完成政府采购前期资料收集和审批工作。负责项目审计,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完成单位申报及省州县下达的各类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验收等工作;负责来文的登记、呈阅、传阅、文件回收、文件办理提醒、督促工作;接听电话,收发传真。负责所有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规范管理等工作。
(二)农村产业规划和科教信息股。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制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组织策划和制定区域内土地资源利用项目,负责协调县域内土地综合整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和“厕所革命”的实施;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其他事项,指导农业各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与结构调整工作;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年度计划;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监测;组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协调落实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指导和·协调全县农业(包括农、渔、水利)产业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产业扶贫工作。起草农业科技、教育、资源环境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有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民教育培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指导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提出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和信息服务。组织农业统计工作和信息采集,发布农业农村经济综合信息,采集农业“大数据”。
(三)畜牧兽医股。负责全县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和畜牧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开展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开展畜牧科技培训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育产资源的保护和品种培育;研究拟订全县饲料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措施,组织饲料标准并监督实施;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兽医、动物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兽医卫生监督体系的规划和建设;拟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应急预案以及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划、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管理工作,实施认证和质量监督;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批登记并监督管理;负责水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产资源;指导渔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拟订渔业发展和渔政管理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渔业渔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我单位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517.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48.93万元,下降25.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8.37%,由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7.42%;以及本年度的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较大,减少了92.55%。本部分的收入总计为15517.85万元,包括收入合计15153.7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4.07万元,支出总计为15517.85万元,包括本年支出合计15126.6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1.1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15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26.66万元,占99.82%;其他收入27.13万元,占0.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12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23万元,占10.56%;项目支出13529.43万元,占89.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126.6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5376.06万元,下降26.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8.37%,由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7.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76.06万元,下降30.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8.37%,由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7.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6.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11万元,占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48万元,占1.74%;卫生健康支出60.48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10998.90万元,占90.7%;住房保障支出110.07万元,占0.91%;其他支出609.62万元,占5.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6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本年度执行预算数时及时进行了调整,导致决算数据小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对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认识不足,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和使用,导致决算大于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64万元,支出决算为6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调整,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9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了项目资金,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9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变化,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未及时支付到位的原因,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7.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职工的津贴以及补助等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故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2%。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3.92万元、津贴补贴311.05万元、奖金35.03万元、绩效工资1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48万元、住房公积金110.07万元、退休费70.7万元、抚恤金14.47万元、奖励金145.73万元。
公用经费12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67万元,下降37.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在职人员减少2人,且当年节俭开支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8.69万元、印刷费14.3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6.88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取暖费6.85万元、差旅费4.53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培训费3.6万元、劳务费6.88万元、委托业务费2.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00.00万元,本年支出3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碌曲县畜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及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本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导致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1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以及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本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导致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17万元。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以及2023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2023年无外事接待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8.69万元、印刷费14.3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6.88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取暖费6.85万元、差旅费4.53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培训费3.6万元、劳务费6.88万元、委托业务费2.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67万元,下降37.4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数量减少2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等,导致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7.42%。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4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与2023年度我单位的业务培训需求有所减少,故当年的培训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96%。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我单位的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10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能够按照职能完成本职工作,项目资金及时支付,但是绩效管理方面比较薄弱,财务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碌曲县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资金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碌曲县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01.67万元,执行数为4101.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提高农牧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缓解草原身态压力,减轻草原放牧承受能力,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农牧民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落实了《碌曲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机制政策草畜平衡区管理办法》,依据《管理办法》,县政府和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村委会和牧户层层签订减畜目标责任书,通过对草畜平衡进行奖励之后,牧户纷纷按照签订的减畜目标责任书完成减畜任务。现在已基本达到草畜平衡,缓解了草原生态压力,有效减轻了草原放牧承受能力。通过开展草原生态监测,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草原保护和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开垦、乱挖、非法占用等破坏草地的行为,有效遏制了草原面积递减的趋势。结合退牧还草工程、牧草良种补贴等畜牧业项目的实施,积极引导农牧民开展人工草地种植,促进饲料资源有效开发和利用。草原生态保护功能得到有效恢复,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减畜、圈养、种草等方式,全县510.98万亩草畜平衡区基本达到平衡,有效的保护和恢复了生态。。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为加强补奖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草原补奖政策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县落实补奖机制工作办公室严格补奖资金发放程序,设立了资金专户,对补奖资金严格进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到户补奖资金采取乡(镇)街道采集信息、村级公示、部门汇总审核、财政兑付资金的程序,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给农牧民,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附件1)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7.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10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抚恤金(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46.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4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