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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碌曲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2024-10-23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全县普法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工作。

(三)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系统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

(六)指导本系统法治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司法局现有编制33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7名,事业编制6名。现有正式职工35名,退休人员3名。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

(一)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网络、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工作。

(二)法宣股: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股:管理、指导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司法所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资格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指导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服务者协会、人民调解协会的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施;管理、指导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植、发现和推广典型;负责拟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咨询来信来访和请示等;完成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法律援助的咨询接待;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审核,确认案由,提出予以援助或不予以援助的意见;负责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文件、卷宗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的统一领取、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总结工作;完成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若上述某个表为空表,请在表中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2.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3.12万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是下达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2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7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2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69万元,占86.65%;项目支出70.68万元,占13.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3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23.12万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是下达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54万元,下降18.67%,主要原因是下达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万元,占5.23%;公共安全支出404.26万元,占76.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5万元,占7.26%;卫生健康支出20.45万元,占3.86%;住房保障支出35.95万元,占6.79%;其他支出2.59万元,占0.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9.37万元,支出决算为52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7万元,支出决算为2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26万元,支出决算为40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45万元,支出决算为3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95万元,支出决算为3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变动(调出1名、退休1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6万元,增长18.41%,主要原因是基层业务需求和基层司法所业务需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碌曲县司法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碌曲县司法局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碌曲县司法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8万元,下降99.2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接待任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4万元,下降99.1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为了基层减负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4万元,下降99.17%。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5.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7万元,增长18.4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为基层减负精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87.72%,主要原因是基层减负精简会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总体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经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司法所规范化提升改造;二是基层司法业务工作等。2.“法律援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及时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总体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大部分项目都能按计划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