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城建管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等相关的发展战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实施。
(三)负责全县50万以下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开工报告审批、终审竣工决算;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的招标监督;负责对全县50万以下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四)负责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村镇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立项和审核报批;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和环卫工作;监督管理市容市貌环境治理和城建管理;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绿化工作。
(五)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县内省属及州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
(六)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参与非施工类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负责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生产运行安全事故和全县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以上职责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七)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审核报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特殊工程消防验收,一般项目工程消防备案等工作。
(九)行政审批事项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4.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5.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燃气设施改动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6.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8.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9.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拆除工程资质备案;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备案。
(十)推进城区秩序优化,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城区形象改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管理规范,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城区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城区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环境面貌和秩序明显改善,城区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实现城区环境整洁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为全县人民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区环境。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对外公务接待工作和外联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和局内外的重大公务活动;负责上级机关文件、电报、信函的收发传递、传阅、催办,各类文件材料的印制、上报、分发;负责局各类会务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息、印鉴管理、机关后勤、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维护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局财务的资金调度,协调财政、审计、物价、银行等业务部门处理财务往来工作;负责局财务结算中心工作及局属事业单位经费收缴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项建设资金的管理;拟订城市维护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划并监督落实。
(二)住房城乡建设股。负责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实施。负责全县1000万以下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开工报告审批、终审竣工决算;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的招标监督;负责对全县1000万以下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选址等前期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县内省属及州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参与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同时拟定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城市和村镇基础设施工程的立项和审核报批;负责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和环卫工作;监督管理市容市貌环境治理和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绿化工作。同时也全面负责推进城区秩序优化,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城区形象改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管理规范,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城区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城区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环境面貌和秩序明显改善,城区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实现城区环境整洁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为全县人民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区环境。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028.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04.37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7535.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35.80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753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10万元,占2.91%;项目支出36441.70万元,占97.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028.9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304.38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的减少以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必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8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7.45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的减少以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必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82.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42万元,占3.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1万元,占0.54%;卫生健康支出50.48万元,占0.23%;节能环保支出2486.48万元,占11.11%;城乡社区支出1541.07万元,占6.89%;住房保障支出7188.30万元,占32.12%;其他支出9352.78万元,占41.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17.18万元,支出决算为2238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92%。主要为一般支出和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供热补贴、重大项目前期费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各类保险及取暖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7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人员变动医疗保险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增加了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了郎木寺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增加了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费、环卫队工作经费及城市维护费的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1.80万元,支出决算为718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住房保障项目增加。
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05.68万元,支出决算为935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基建项目主要在其他支出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4.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67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公用经费3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47万元,下降71.98%,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必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网费、办公费、杂志征订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153.07万元,本年支出15153.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城南集中供热5976.96万元、郎木寺镇集中供热840万元、城区充电桩建设项目2896.6、郎木寺旅游基础设提升3934.69、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1766.7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三公”支出为0.24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了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了非必要性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原因无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了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了非必要性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原因无接待费用。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正常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2.7万元、邮电费1.5万元、印刷费8万元、公务接待0.24、劳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5。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47万元,下降71.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落实了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了非必要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卫队垃圾运输车辆及洒扫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预算支出项目10个,当年财政拨款1936.25万元,全年支出1933.76万元,执行率98%。通过自评,有10个项目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1全县环境卫生整治经费1000000元,完成率100%。
项目2车改补助(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项目3供暖补贴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项目4新水厂电费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项目5隆达酒店土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费用100000元,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项目6碌曲县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维护费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项目7双岔林场驻合作市家属院拆迁户过渡安置非1050000元,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项目最美国道打造围栏整治费用2000000元;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项目9人员经费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项目10公用经费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主管部门需随决算公开部门评价(含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报告或案例,可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