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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2025-09-17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城建管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等相关的发展战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实施。

(三)负责全县50万以下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开工报告审批、终审竣工决算;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的招标监督;负责对全县50万以下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四)负责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村镇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立项和审核报批;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和环卫工作;监督管理市容市貌环境治理和城建管理;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绿化工作。

(五)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县内省属及州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

(六)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参与非施工类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负责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生产运行安全事故和全县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以上职责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七)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审核报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特殊工程消防验收,一般项目工程消防备案等工作。

(九)行政审批事项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4.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5.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燃气设施改动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6.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8.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9.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拆除工程资质备案;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备案。

(十)推进城区秩序优化,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城区形象改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管理规范,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城区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城区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环境面貌和秩序明显改善,城区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实现城区环境整洁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为全县人民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区环境。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对外公务接待工作和外联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和局内外的重大公务活动;负责上级机关文件、电报、信函的收发传递、传阅、催办,各类文件材料的印制、上报、分发;负责局各类会务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息、印鉴管理、机关后勤、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维护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局财务的资金调度,协调财政、审计、物价、银行等业务部门处理财务往来工作;负责局财务结算中心工作及局属事业单位经费收缴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项建设资金的管理;拟订城市维护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划并监督落实。

(二)住房城乡建设股。负责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实施。负责全县1000万以下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开工报告审批、终审竣工决算;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的招标监督;负责对全县1000万以下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选址等前期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县内省属及州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参与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同时拟定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城市和村镇基础设施工程的立项和审核报批;负责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和环卫工作;监督管理市容市貌环境治理和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绿化工作。同时也全面负责推进城区秩序优化,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城区形象改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管理规范,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城区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城区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环境面貌和秩序明显改善,城区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实现城区环境整洁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为全县人民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区环境。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968.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060.320万元元,下降25.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996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68.6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996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78万元,占5.01%;项目支出28465.87万元,占94.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968.6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0060.32万元,下降25.13%,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的减少及=。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5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23.44万元,下降19.76%,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59.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6.1万元,占15.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83万元,占0.64%;卫生健康支出55.15万元元,占0.31%;节能环保支出666.77万元,占3.71%;城乡社区支出3026.02万元,占16.85%;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2508.39万元,占13.97%;其他支出8801.05万元,占49.0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4.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76万元、津贴补贴524.8万元、绩效工资7.0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8.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67万元。

    公用经费40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2.46万元,增长1057.40%,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工作任务加大,环卫队支出上涨,2023年度环卫队工作经费应付账款支付。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38.64万元,印刷费3.9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2.86万元,差旅费2.42万元,维修(护)费67.28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专用燃料费14.18万元,劳务费10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38.64万元,印刷费3.9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2.86万元,差旅费2.42万元,维修(护)费67.28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专用燃料费14.18万元,劳务费10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2.46万元,增长1057.40%,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工作任务加大,环卫队支出上涨,2023年度环卫队工作经费应付账款支付。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6.36万元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主要为环卫队垃圾车及洒水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009.36万元,本年支出12009.36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474.6万元,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8534.76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99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9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接待次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加22.67%,主要原因是检查次数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998万元,支出决算为0.29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接待次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按照项目支出、转移支付、部门(单位)整体支出三类评价对象全覆盖的原则,自评价对象为:一是单位整体支出自评;二是项目支出自评,包括最美国道打造围栏整治费用(自评得分88.00分,等级良)、碌曲县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费经费(自评得分98.00分,等级优)、碌曲县县城西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3.48分,等级优)、维修资金专户的资金(自评得分96.67分,等级优)、排污费(自评得分100.00分,等级优)、玛艾镇供水改扩建工程(自评得分56.75分,等级差)、碌曲县应急水源地建设项目(自评得分31.96分,等级差)、碌政记[2024]5号 城市维护、环卫队工作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费(自评得分98.40分,等级优)、退休人员(杨虎春一次性建房补助及高寒补贴)(自评得分100.00分,等级优)、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经费(自评得分97.69分,等级优)等共79个项目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市维护费;环卫队工作经费、供热补贴;2010、2012公益性岗位人员各类保险及取暖补助;2021年结转(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结转(第二批涉藏州县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碌曲县城南巷道改造提升工程);2021年结转(涉藏州县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郎木寺镇供水改扩建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锅庄文化周工作经费;碌曲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城东片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城南集中供热工程;郎木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7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碌曲县城区充电桩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年初预算数0.00元,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295.16万元。全年执行率为86.34%。其中:上年结转资金执行数为1295.165万元。执行率为86.34%。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8.63分。

    碌曲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年初预算数0.00元,全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455.31万元,全年执行率为76.59%。其按评分标准得7.65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为10300.00元,全年执行数为0.00元,全年执行率为0.00%。其中:财政拨款执行数为0元,执行率为0.00%。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0分。

    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全年预算数为2537.3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366.23万元,全年执行率为53.84%。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5.38分。。

    2023年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全年预算数为633.3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01.95万元,全年执行率为47.67%。按评分标准得4.76分。

    2023年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根全年预算数为370.00元,全年执行数为98.00元,全年执行率为26.48%。其中:财政拨款执行数为98.00元,执行率为26.48%。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2.64分。

    郎木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绩效自评情况:全年预算数为211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26.26万元,全年执行率为29.58%。按评分标准得2.95分。

    2024年驻村帮扶工作队县派队员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万元,全年执行率为100%。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10分。

    碌曲县郎木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绩效自评情况预算数为317.4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0.00元,全年执行率为0.00%。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0分。

供热补贴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00万元,全年执行率为100%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10分。

锅庄文化周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情况: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1.993万元,全年执行率为99.94%。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9.99分。

县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绩效自评情况:年预算数为40.3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0万元,全年执行率为99.99%。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9.99分。

曲县郎木寺给排水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99.12万元,全年执行率为33.26%。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3.32分。

碌曲县双岔林场驻合作市家属院拆迁户过渡安置费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年初预算数69万元,全年预算数为6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9万元,全年执行率为100%。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10分。

碌曲县耿萨片区给排水工程绩效自评情况:年预算数为104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54.79万元,全年执行率为53.34%。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按评分标准得5.33分。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建筑市场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县环卫卫生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危房改造项目、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供热、供水、污水处理项目均按计划推进。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完成7次,棚户区改造完成率达到98%,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完成12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程序履行10项,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完成24次,农牧村房屋抗震加固84户,工程质量综合检查完成5次,重点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作正常运转,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得到保障。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 资金执行率偏低问题分析

    1) 年度资金总额执行率为58.75%,其中项目支出执行率为57.96%(一般性项目56.18%、重点项目58.07%),未达到预期目标值。主要原因包括:

    部分工程项目受季节性施工条件限制,冬季无法正常施工项目前期审批流程较长,影响资金支付进度部分项目因设计变更导致实施进度滞后

    2) 改进措施: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建立项目进度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2. 财务管理指标改进空间

    1)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规范性等指标得分率为90%,存在提升空间。主要原因包括:

    部分财务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个别资金支付凭证不够规范

    2) 改进措施:

    每季度开展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规范化水平

    3. 重点工作完成及时性指标分析

    1) 重点工作完成及时性指标得分率为90%,主要由于:

    个别项目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进度部门间协调配合有待加强

    2) 改进措施: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4. 其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棚户区改造完成率、环境卫生整治督查等核心业务指标均100%完成,表明部门主要履职目标达成情况良好。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标准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快推进在建工程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完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管理水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填报数据真实,内容较完整,经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2.22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