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 0941-6621226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甘公网安备 623026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6230260001 主办: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洮河渔业资源普查,保护以及市场服务,为全县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供技术服务;2.负责渔业市场服务,为规范渔业市场服务,禁止滥捕国家保护鱼类提供法律支持及服务;3.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强我县青藏高原特有渔业资源保护与开发,推动渔业资源增殖与养护服务工作;4.规范和加强增殖放流服务,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指导渔业保护区建设与服务;5.参与涉渔项目的环评工作;维护全县的渔业生产安全秩序;6.开展渔业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培训工作;争取和实施渔业项目。
二、机构设置
县畜牧站现设2个内设科室,具体为:综合办公室,业务办。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8.3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47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导致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47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0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4万元,占99.70%;其他收入0.63万元,占0.3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0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4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7.7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4.10万元,下降6.36%。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导致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10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0万元,下降6.36%。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导致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10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2万元,占10.60%;卫生健康支出13.88万元,占6.68%;农林水支出153.70万元,占73.99%;住房保障支出18.14万元,占8.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9.6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导致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0.15万。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发放考核奖等费用。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06万元,支出决算为15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导致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6万。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1万元,支出决算为1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导致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0.47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8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导致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68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等。
公用经费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职业年金0.6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手续维修(护)费、劳务费、 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0等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