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 0941-6621226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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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依法纠正和处罚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3.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
4.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5.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6.定期排查交通事故多发和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建议。
7.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任务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碌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有正式职工15名,退休1名,遗属3名,辅警38名。大队共有10个部门,分别是:综合办公室、事故处理中队、指挥中心、秩序巡查中队、法制宣传中队、城区执勤中队、车辆管理所、玛艾、郎木寺、尕海交警中队。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06.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6.41万元,17.9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支出等专项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0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5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0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89万元,占92.73%;项目支出58.63万元,7.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0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74.72万元,减少8.4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支出等专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72万元,减少8.4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支出等专项经费。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5.60万元,支出决算为72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所报项目预算未批复未下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62万元,支出决算为3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设置预算资金较大。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设置预算资金较大。
4农林水支出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笔资金未2024年度监控建设项目结转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设置预算资金较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及辅警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6.24万元、津贴补贴182.77万元、奖金12.27万元、绩效工资10.5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5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1万元、住房公积金26.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8万元。
公用经费9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93万元,下降41.20%,主要原因是削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03万元,印刷费5.75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3.92万元,邮电费1.8万元,取暖费0.75万元,差旅费3.22万元,维修(护)费24.65万元,被装购置费2.56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劳务费7.66万元,委托业务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6万元,其他交通费6.4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79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7.03万元,印刷费5.75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3.92万元,邮电费1.8万元,取暖费0.75万元,差旅费3.22万元,维修(护)费24.65万元,被装购置费2.56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劳务费7.66万元,委托业务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6万元,其他交通费6.4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93万元,下降41.20%,主要原因是削减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56万元,支出决算为30.5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56万元,支出决算为30.56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3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州财行[2024]97号2024年政法经费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办公经费、车管大厅违法处理室等业务部门暖气管道维修经费25万元、城区和国道213线严管路段监控设施建设、碌财预[2023]200号碌曲县玛艾镇平安乡村建设项目、碌曲第十届锅庄舞文化周期间安保工作经费、弯道超车抓拍系统建设经费(45万元)、业务经费100000元、业务经费150000元。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正常运行,预算绩效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州财行[2024]97号2024年政法经费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办公经费、车管大厅违法处理室等业务部门暖气管道维修经费25万元、城区和国道213线严管路段监控设施建设、碌财预[2023]200号碌曲县玛艾镇平安乡村建设项目、碌曲第十届锅庄舞文化周期间安保工作经费、弯道超车抓拍系统建设经费(45万元)、业务经费100000元、业务经费150000元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业务经费150000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车管大厅违法处理室等业务部门暖气管道维修经费25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0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3.74万元,完成预算的94.95%。
城区和国道213线严管路段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6.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94万元,执行数为11.22万元,完成预算的79.72%。
碌曲第十届锅庄舞文化周期间安保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弯道超车抓拍系统建设经费(45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2.86万元,完成预算的95.23%。
碌财预[2023]200号碌曲县玛艾镇平安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8万元,执行数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6%。
业务经费100000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1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7.22万元,完成预算的72.23%。
州财行[2024]97号2024年政法经费绩效考核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基本完成目标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城区和国道213线严管路段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碌财预[2023]200号碌曲县玛艾镇平安乡村建设项目未年初结转项目由于年初所列指标为项目总资金,导致年初指标设置错误,未完成相关指标。今后大队将继续加大将进一步做好预算工作,做到预算合理准确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目标细化和量化全面。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填报数据真实,内容较完整,经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0.72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目前,我队民辅警对绩效管理工作已经掌握了基本工作方法,各中队对绩效管理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对于运用绩效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管理还没有明确的方式方法。今后、我们将科学把握财政形势,加大项目资金的预算细化度,使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更加明确;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对项目资金的支出做到随实施随支出;实行绩效考核的动态化和综合化,对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严格预算管理,对无预算或擅自提高预算标准的支出项目一律不予列支;在编制预算时明确细化、量化的目标,以清晰掌握年度工作目标和方向,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准确预估并编入下年度预算。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与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