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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碌曲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2025-09-18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碌曲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机构调整的批复>》(甘南编委发(2019〕68 号)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碌曲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第三条 碌曲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农牧业机械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

(二)协调指导全县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体系建设工作。

(三)围绕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业产业化的总体发展思路,制定全县农牧业机械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牧机械化结构调整,农牧业机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加快先进技术在农牧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

(五)负责全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牧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牧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六)对基层农牧业机械推广人员和农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技术培训,并负责技术咨询和指导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

二、机构设置

1.综合业务股。协调处理日常工作,搞好农牧业机械化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文秘、收发、信访、档案、目标绩效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机械化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教育培训;负责指导全县农牧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农机化学校的职业技能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革和其他工作。

2.农机补贴股。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做好补贴政球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按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公开享受朴贴的农户信息;指导经销商经销行为、政策操作售后服务等工作;相关资料,装订归档;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自评;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其它工作。

3. 碌曲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9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0.9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09万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晋升工资金额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5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84万元,占99.56%;其他收入1.11万元,占0.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5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19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9.8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99万元,增长6.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晋升工资金额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4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晋升工资金额增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计划宣传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87万元,支出决算为3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高海补贴和建房费。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9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多,在职人员减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7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晋升工资金额增大。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晋升工资金额增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9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在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晋升工资金额增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费、住房保障金。

公用经费1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6万元,下降40.03%,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6万元,下降40.03%,,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优化采购流程,降低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08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3.44%。共组织对2010、2012年财政供养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费及取暖费补贴、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以旧换新(省级500元)、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以旧换新资金(中央9500元)、2024年宣传工作经费、甘财农[2023]139号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0万元)、甘财农[2024]32号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退休人员高寒补助及建房费(道吉吉)、2024年办公工作经费等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正常运行,预算绩效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0、2012年财政供养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费及取暖费补贴、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以旧换新(省级500元)、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以旧换新资金(中央9500元)、2024年宣传工作经费、甘财农[2023]139号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0万元)、甘财农[2024]32号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退休人员高寒补助及建房费(道吉吉)、2024年办公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0、2012年财政供养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费及取暖费补贴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05.6元,全年执行数29595.84元,预算执行率98.3%。

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以旧换新(省级500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500元,全年执行数500元,预算执行率100%,

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以旧换新资金(中央9500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年初预算数9500元,全年预算数9500元,全年执行数9500元,预算执行率100%,

2024年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年初预算数30000元,全年预算数30000元,全年执行数30000元,预算执行率100%,

甘财农[2023]139号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甘财农[2024]32号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45分。项目年初预算数50000元,全年预算数50000元,全年执行数49250元,预算执行率98.5%,

退休人员高寒补助及建房费(道吉吉)22080元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分。项目年初预算数22080元,全年预算数22080元,全年执行数22080元,预算执行率100%,

2024年办公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年初预算数30000元,全年预算数30000元,全年执行数30000元,预算执行率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基本完成目标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家庭农场都按实施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推进,但由于农牧民群众文化水平有高低时,项目资料整理不规范、收集汇总有差距。二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现有的管理制度未能重新完善,规范性不够,没有开始执行时间、适应范围等关键性内容,且可操作性差,制度内容多处明显的照抄照搬,未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自查和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填报数据真实,内容较完整,经综合评价,自评最终得分为96.24分,评价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