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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负责辖区内森林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林区治安管理;
3.侦破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涉及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的刑事案件及公安行政案件;
4.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包括火场警戒、治安维护和火案侦破;
5.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和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6.依法行使森林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侦办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8.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危害森林和草原领域的刑事、治安案件的预防、侦办和查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党建室、财务室、办案室、档案室等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维稳、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培训教育、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制度建设、对外宣传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计算,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单位的情况,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并按时送审上报,做到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数字真实、计算准、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把握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定期分析、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单位执行情况,主动向领导汇报财务执行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2.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11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少编制,从而减少了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工资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4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3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4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6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1.11万元,下降7.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9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从而减少了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工资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2万元,占13.29%;卫生健康支出5.67万元,占4.05%;农林水支出105.18万元,占75.09%;住房保障支出10.60万元,占7.56%;
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0.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少编制,从而减少了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工资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8万元,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少编制,从而减少了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工资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少编制,从而减少了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工资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少编制,从而减少了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工资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4万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少编制,从而减少了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工资的支出。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39.86%,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单位水费、电费及差旅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费、电费、取暖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39.86%。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00.00%。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66.6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0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0%。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碌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一共有两项,公共经费和人员经费,预算执行率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完成各项绩效标准,群众满意度达到96%以上,对我县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开展打好了基础。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正常运行,预算绩效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填报数据真实,内容较完整,经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秀”。我大队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绩效考核的顺利开展,打破了过去“干与不干,干多千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充分调动了大队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活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