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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党在农牧村的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及展规划和.全县农业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业产业园区和农牧业基地建设;参与研究和协调畜产品市场体系和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指导农作物、动物养殖、农、畜产品采集加工等农牧林业产业的建设与管理;拟订农业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耕地工作,稳定和完善牧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乡镇耕地利用、配套建设、耕地使用权、草畜平衡、草产业开发的管理工作和制定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制定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政策及发展规划,组织和研究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上报、争取及实施,管理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5.组织实施全县育牧改良工作,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及农业农村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县内经营兽药产品的管理工负责全县牧草、牧草种籽管理工作。
6.组织、监督对县内动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负责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并组织扑灭;负责种畜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等工作,负责农牧业生产的抗灾、救灾、保畜工作。
7.负责全县农牧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和全县农业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农牧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制度措施,规范农牧村财务管理,从根本上减轻农牧民负担。拟订全县土地承包等重大农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牧村农牧业发展、维护农牧民经营农牧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农牧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及改革和全县动物防疫、动物检疫、渔业资源保护、盲种改良、农机局安全、牧草种植、农作物种植;按照权限管理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9.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宣传、信息网络建设,以及农业农村信息资料的统计、汇总等工作。指导全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指导全县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指导全县产业发展工作。
10.负责全县农牧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农牧业资金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的农牧业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统筹乡村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乡村建设和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制乡村统筹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乡村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组织策划和制定区域内农田整治项目,负责指导全县农村金融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改革进度情况,参与全县农村金融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金融支农政策的落实和各金融机构新支农金融服务。
12.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农业(包括农、渔、水利)产业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农业对外经济和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13.指导乡村振兴战略、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负责上述各项工程规划、技术指导和牵头验收、报批工作;负责上述各项工程的资金管理分配、监督等工作。
14.负责制订全县农民培训工作计划,协调劳务输出培训、本地用工培训、农业渔业技术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组织的有关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月报统计工作,督促抓好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县农民培训的规划编制工作,培训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制定全县农民培训工作的考核、验收标准,参与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核。(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农业农村方面的能力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
17.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17.2.与县发改局(粮食物资储备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事项。
县发改局(粮食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17.3.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及耕地质量提升和农田整治项目。县国土资源局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基本草原划定、草原管理和建设、草原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的设定和调整、草原自然保护区的设定和管理、草原征占用的审核管理事项,承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局党委的各项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委会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的贯彻落实,接待信访工作、老干部、妇女工作的组织开展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业务、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政务的督办;负责单位财务事物以及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和劳动工资等。负责项目工作;向各办公室提供项目完成情况汇总工作;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和养殖场粪污处理工作;完成政府采购前期资料收集和审批工作。负责项目审计,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完成单位申报及省州县下达的各类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验收等工作;负责来文的登记、呈阅、传阅、文件回收、文件办理提醒、督促工作;接听电话,收发传真。负责所有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规范管理等工作。
(二)农村产业规划和科教信息股。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制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组织策划和制定区域内土地资源利用项目,负责协调县域内土地综合整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和"厕所革命"的实施;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其他事项,指导农业各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与结构调整工作;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年度计划;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监测;组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协调落实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指导和·协调全县农业(包括农、渔、水利)产业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产业扶贫工作。起草农业科技、教育、资源环境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有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民教育培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指导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提出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技术开发应用和信息服务。组织农业统计工作和信息采集,发布农业农村经济综合信息,采集农业"大数据"。
(三)畜牧兽医股。负责全县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和畜牧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开展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开展畜牧科技培训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育产资源的保护和品种培育;研究拟订全县饲料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措施,组织饲料标准并监督实施;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兽医、动物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兽医卫生监督体系的规划和建设;拟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应急预案以及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划、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管理工作,实施认证和质量监督;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批登记并监督管理;负责水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产资源;指导渔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拟订渔业发展和渔政管理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渔业渔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局现有行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5个,本单位现有1个独立核算单位。现有在职职工81人,退休49人、遗属10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731.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86.79万元,下降17.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2.08%。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12339.8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1.19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12644.0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233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8.72万元,占98.94%;其他收入131.16万元,占1.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264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2.59万元,占16.63%;项目支出10541.49万元,占83.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208.7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917.94万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2.0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5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的公用经费与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1.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8.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1万元,占0.51%;科学技术支出952.64万元,占7.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35万元,占1.79%;卫生健康支出97.64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10694.27万元,占88.03%;住房保障支出124.14万元,占1.02%;其他支出0.16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单位实际业务需求追加了预算数。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单位实际业务需求追加了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3.0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发现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支付有出入,调减了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97万元,支出决算为9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单位实际业务需求追加了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2.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单位实际业务需求追加了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4年度人员发生变动,追加了预算数。
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单位实际业务需求追加了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4.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4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58%。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7.97万元、津贴补贴738.55万元、绩效工资16.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1.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64万元、住房公积金124.14万元、退休费75.69万元、抚恤金0.51万元、生活补助4.58万元。
公用经费16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4万元,增长29.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业务实际支出需求,本年度公用经费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48.61%。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91.74万元、印刷费1.8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16万元、邮电费2.5万元、取暖费7.93万元、差旅费12.51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9.77万元,本年支出49.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9.77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单位未安排“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以及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的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安排。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以及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安排。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的安排。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外事接待费的安排。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的安排。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91.74万元、印刷费1.8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16万元、邮电费2.5万元、取暖费7.93万元、差旅费12.51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81万元,增长67.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业务实际支出需求,本年度公用经费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48.61%。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安排了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1万元,增长1853.1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6.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6.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0个,二级项目43个,共涉及资金106662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3.68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等4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27个点位的表层样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化验任务;实施全程质量管理,构建单位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检查的质量控制体系;适时开展分级分类技术培训与指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公众对土壤三普满意度还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对土壤的保护以及环境的保护措施。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一年来,我们围绕国之大者,扎实推进碌曲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超前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27个表层样点和15个剖面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任务,并在表层样外业调查省级验收中荣获“优秀”等次,样品制备流转与内业检测化验完成率均为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政策文件规定,自评结果将按财政要求及时公开,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八.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二十.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反映用于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二十一.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反映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二十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科技奖励支出等。
二十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三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十六、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三十七、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