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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碌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2025-09-19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完成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行政单位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2.人员情况:实有人数9人,在职9人,退休0人,编制10个(其中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5个)。

3、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维稳、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培训教育、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二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双节”“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剪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跨区域间产业合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商引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参与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洽谈;承担东西部合作、承接产业转移等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88.1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04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增加拨入了2023-2024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冬季取暖费;2024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和进藏服役兵一次性奖励金;2022-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4年“双节”“八一”建军节慰问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68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19万元,占100.0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68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56万元,占84.38%;项目支出107.50万元,占15.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88.1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04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增加拨入了2023-2024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冬季取暖费;2024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和进藏服役兵一次性奖励金;2022-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4年“双节”“八一”建军节慰问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88.1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04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增加拨入了2023-2024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冬季取暖费;2024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和进藏服役兵一次性奖励金;2022-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4年“双节”“八一”建军节慰问经费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2.46万元,支出决算68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专项经费拨入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40万元,支出决算为57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和调整等。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养老工资基数调整。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0.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笔款项是支付的为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款前期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0.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78万元、津贴补贴154.83万元、绩效工资8.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81万元。

公用经费7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2万元,增长107.4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有所增加,部分上年度专项经费结转成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51.18万元,印刷费1.89万元,电费0.34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护)费7.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7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2万元,增长107.4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有所增加,部分上年度专项经费结转成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51.18万元,印刷费1.89万元,电费0.34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护)费7.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有4个, 2024年碌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期绩效目标:第一项甘财社[2023]44号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第一批)(9万元)项目,主要用于2024年度义务兵优待金补助支出,完成配套资金9万元。第二项2024年度“双拥”工作经费(1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双拥工作制作各类宣传资料等,支出工作资金11万元。第三项2023年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和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13.4万元),发放10人次,一次性完成补助资金12.8万元。第四项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49.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支出,完成项目支出总金额为49.5万元等4项目各项指标完成率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支出项目4个,当年财政拨款394.38万元,2024年度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394.38万元,实际支出数341.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86.84%。通过自评,有4个项目结果为“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项甘财社[2023]44号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第一批)(9万元)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二项2024年度“双拥”工作经费(1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双拥工作制作各类宣传资料等,支出工作资金11万元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三项2023年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和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13.4万元),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4万元,执行数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97%。

第四项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49.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支出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5万元,执行数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基本完成目标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虽然年内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但部分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二是无绩效评价相关专业人员,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报告编制还不够严谨、不够专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推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达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资金管理目标。着力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对相关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进一步科学、有效运用,合理归集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的制定、考核、评价工作,强化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落实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完善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和约谈制度,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强化绩效理念,规范收入分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单位依法理财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计划预算资金,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杜绝浪费资金。同时,紧盯资金指标,落实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将每一项资金落实具体,既保证各项事业正常发展,又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同时切实提高资金执行效率。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加强支出管理。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

(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填报数据真实,内容较完整,经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一)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动物疫病预防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我局在预算管理方面树立了以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审批制度管理和审核制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理念,使我单位的财务工作从单纯的申请资金、记账、出纳为主的报账型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向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管理控制、事后绩效评价的新型财务管理模式,有效使用资金,为单位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单位财务人员对绩效管理工作已经掌握了基本工作方法,业务科室对绩效管理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对于运用绩效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管理还没有明确的方式方法。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程度不够。今后加大项目资金的预算细化度,使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更加明确;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对项目资金的支出做到随实施随支出;实行绩效考核的动态化和综合化,对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