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东路1号电话:0941--6621683 0941-6621226备案编号:陇ICP备15003082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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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碌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县纪委监委在县委和州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机构设置
行政单位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办公室、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政法委纪检监察。2018年7月,中共碌曲县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设立中共碌曲县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2023年6月成立了碌曲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2024年在职职工62人,退休职工2人。行政编34人(巡察办4人),事业编37人(巡察办2人),工勤1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24.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15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案经费支出,由于该案查处难度大,时间跨度长。专案经费结转至下一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41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90万元,占99.71%;其他收入4.07万元,占0.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4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68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2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4.22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案经费,由于该案查处难度大,时间跨度长。专案经费结转至下一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6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案经费,由于该案查处难度大,时间跨度长。专案经费结转至下一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7.42万元,占77.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8万元,占9.90%;卫生健康支出73.00万元,占5.14%;农林水支出0.93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108.59万元,占7.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6.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多及工资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多,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03万元,支出决算为7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多,工资基数浮动多。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驻村帮扶工作人员,该资金为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多,工资基数浮动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4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5.21万元、津贴补贴667.25万元、绩效工资12.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1万元,卫生健康73万元,住房保障108.59万元。
公用经费10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21万元,下降27.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案经费,由于该案查处难度大,时间跨度长。专案经费结转至下一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7.33万元、差旅费15.1万元、电费1.21万元、邮电费4.26万元、租赁费1.6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1.11万元其他交通费31.92、印刷费5.2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7.33万元、差旅费15.1万元、电费1.21万元、邮电费4.26万元、租赁费1.6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1.11万元其他交通费31.92、印刷费5.2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21万元,下降27.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案经费,由于该案查处难度大,时间跨度长。专案经费结转至下一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有10个,共计173.95万元,其中办案经费5万元;2024年巡察工作经费23.19万元;2024年驻村帮扶工作队县派队员补助资金1万元;专案工作经费13万元;纪检监察信息综合平台维护费30万元;马蕾、马永靖职业年金12.21万元;敏伟转出做实申请资金0.3万元;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平台部署经费20.25万元;州财行[2023]99号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万元;碌曲县纪委监委专案经费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正常运行,预算绩效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支出项目10个,当年财政拨款173.95万元,全年支出138.67万元,执行率87.83%。通过自评,有9个项目结果为“优”,1个项目为“中”。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办案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2024年巡察工作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19万元,执行数为23.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2024年驻村帮扶工作队县派队员补助资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专案工作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纪检监察信息综合平台维护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马蕾、马永靖职业年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1万元,执行数为1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敏伟转出做实申请资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3万元,执行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平台部署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25万元,执行数为2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州财行[2023]99号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平台部署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25万元,执行数为2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碌曲县纪委监委专案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万元,执行数为31.83万元,完成预算的47.51%,由于该案查处难度大,时间跨度长。剩余资金结转至下一年。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基本完成目标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虽然年内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但部分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二是无绩效评价相关专业人员,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报告编制还不够严谨、不够专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推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坚持《预算法》“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达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资金管理目标。着力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对相关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进一步科学、有效运用,合理归集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的制定、考核、评价工作,强化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落实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完善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和约谈制度,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强化绩效理念,规范收入分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单位依法理财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计划预算资金,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杜绝浪费资金。同时,紧盯资金指标,落实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将每一项资金落实具体,既保证各项事业正常发展,又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同时切实提高资金执行效率。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加强支出管理。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填报数据真实,内容较完整,经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一)我委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碌曲县纪委监委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我委在预算管理方面树立了以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审批制度管理和审核制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理念,使我委的财务工作从单纯的申请资金、记账、出纳为主的报账型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向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管理控制、事后绩效评价的新型财务管理模式,有效使用资金,为单位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