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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公安局
2022-05-15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一、县公安局概况

碌曲县公安局成立于1955年,专项编制数为121人,事业编制数为14人,现有工作人员129人(不包括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其中:在职人民警察90人、干部20人、工勤人员18人、长期临时工1人。按职务分:副县级侦察员1人、正科级侦察员9人、副科级侦察员9人、科员91人、合同制工人18人、临时工1人;按文化程度分:大学本科17人、大学专科90人、中专高中11人、初中及以下11人;按性别分:男性104人、女性25人。现有局长1名、政委1名、党委专职书记1名、副局长3名、副政委1名、纪委书记1名。

按照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规范要求,碌曲县公安局目前下设19个内设机构:纪委、政工科、警务督察大队、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中心)、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反邪教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治安管理大队、“110”巡警大队、特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玛艾派出所、郎木寺派出所、西仓派出所、双岔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消防大队。

二、领导简介

马东强,男,藏族,1981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碌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碌曲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三、公安机关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局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全县公安工作,承担对全局各部门直接指挥、下达指令的责任。

(二)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制定相应对策。

(三)开展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的侦查与处置,按照案件管辖分工,承担对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事故进行侦查处置。

(四)依法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配合县委、县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审核事务。

(六)组织、实施、领导、监督消防大队防火、灭火和救灾等工作。

(七)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和信息通信建设。

(九)依法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承担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的工作职责。

(十一)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实行看押和管理;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被执行治安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十二)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对办理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进行法律审核,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

(十三)承担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省上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开展公安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工作。

(十五)开展全局装备(被装)、业务经费、营建警用物资仓储和调运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开展公安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制定本局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开展公安机关督察、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41--6621321

办公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公安巷8号

联 系 人:马东强

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