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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财政局
2025-05-12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一、简介

碌曲县财政局1953年8月,碌曲行政委员会成立了财政工作组,设会计1人,为一级会计单位。同年,在财政工作组基础上设立了财政科。1956年中共碌曲县委设立了财贸部领导和管理全县财政工作。1959年碌曲、玛曲合并为洮江县,碌曲县财政科并入洮江县财政局。1962年两县分设,恢复碌曲县财政局,“文革”时期被“造反派”组织夺权管理。1968年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设财贸组,负责管理全县财税工作。1975年成立碌曲县革命委员会财政局。1978年改为碌曲县财政税务局。1986年1月,财税机构分设,恢复原财政局名称。为了加强管理,1993年10月县财政局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机构,设有预算股、行政财务股、农财股农税股、企财股、综合股,人秘股,会计股等。

二、领导简介

扎西东智,男,藏族,1977年5月出生,甘肃夏河人,本科学历,1993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碌曲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全县预算的执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碌曲代理专柜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建立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制度;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资产评估事务所业务;按规定管理县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牧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全县企业单位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碌曲县财政局(国资委)机关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名、机关后勤1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局长1名(兼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三名、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科级)、纪检组长1名(副科)。

二级机构:

国库支付中心:

负责拟定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负责汇总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县级部门预算审批、调整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县区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管理指导预算审核中心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负责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政府会计管理及总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承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债券发行、兑付、核算相关工作。

(负责人:曹扎西 办公电话:0941-6621323)

支农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财政部门强农惠农政策,编辑财政相关支农政策文集汇编;负责指导村级组织和农村经济组织规范财政运行和财务制度建设,培训村级组织和农村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方面培训,在县财政局的领导下开展支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面向社会开展各类涉农资金业务咨询;搜索地方农产品和市场信息资料,为财政产业扶持资金安排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调研财政强农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创新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建。

(负责人:暂时空缺 办公电话:0941-6621107)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负责受理、审核道路交通事故垫付申请,并依法垫付;依法筹集救助基金;依法追偿垫付款,履行《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安国泰 办公电话:0941-6621554)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41--6621107

办公地址:碌曲县玛艾镇勒尔多南路赛雄路10号

负 责 人:扎西东智

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