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碌曲县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5-06     浏览:
 
 
 
 
 
碌政办发〔2015〕65号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碌曲县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碌曲县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4日
                                                             
碌曲县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
工  作  方  案
为推动我县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众防灾措施的落实,提升基层整体防御气象灾害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现制定《碌曲县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各乡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争取在三年内实现80%以上乡镇、村、企业、学校、医院、车站等人群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通过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
二、方法步骤
(一)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应急办与县气象局联合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对本辖区(系统)内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制定了《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及《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实施细则》,用于指导和推动各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工作。
(三)成立队伍。在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若干专家,成立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专家队伍,负责对各乡镇、企事业单位等应急准备认证申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审核确认工作。
(四)开展认证。根据开展认证工作计划,积极鼓励、引导乡镇村、企业、学校、医院、车站、人群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开展申报认证,做到有序推进,扎实稳妥。对通过认证的单位,由认证管理办公室颁发认证证书和标志。
三、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是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应急预防与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综合性工作。对于促进基层单位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防御组织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应用,强化气象灾害的监测、报告、防御应对,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提高各行各业和社会公众抗御气象灾害风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加强对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相应机构并迅速启动该项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
(三)做好认证工作的启动和逐步推进工作。按照目标和分步推进的要求,着重抓好启动和推进工作。具备条件的单位要抓紧安排落实认证有关工作,确保首批申报审核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四)研究落实通过认证的优惠措施。要积极研究对通过认证的单位在财产保险保费理赔、政府救灾经费补助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政策。
(五)严格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标准。各部门要加强对认证工作严肃性的认识,严格认证标准。认证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取消资格,收回证书和标志,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督促其开展相应整改和重新申报工作。
 
附件: 1.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申请/认证表(各乡镇、村)
3.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申请/认证(企事业单位、重要公共场所)
4.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评分标准及考核方法(各乡镇、村)
          5.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评分标准及考核方法(重点防御单位)
6.碌曲县气象科普(示范)村或社区建设标准及评估考核表
 
 
 附件1:
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莫  天  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成  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
魏  新  功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张  玉  平    县发改局副局长
邓  惠  民    县民政局副局长
姜      铎    县国土局副局长
义旦木加布    县交通局副局长
          杨  继  红    县住建局副局长
吴  碌  平    县农办副主任 
马  成  全    县水电局副局长
杨  加  雄    县农林局副局长
高      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敏  清  学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权  要  海    县环保局副局长
桑  吉  草    县文广局副局长
拉  毛  加    县安监局副局长
付  为  学    县畜牧局副局长
卓  玛  加    县旅游局副局长
杨  彦  东    县草原站副站长
张  璞  琳    县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在县气象局下设办公室,魏新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璞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申请/认证表
 碌曲县应急办                                                                  申请表格有效期至
碌曲县气象局                                                                            ____年___月___日
乡镇、村信息
 乡镇、村   人   口   面    积  
通讯联系
主要联系点 第二联系点
姓      名   姓      名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职      务   职      务  
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  
邮      编   邮      编  
固话/手机   固话/手机  
E-mail   E-mail  
应急准备现状(注:若满足则在□内打√)
□ 有气象工作分管领导 □ 有部门、镇、村或社区三级信息互动机制
□ 有气象工作站并能发挥作用 □ 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气象直通网络电子屏
□ 有气象协理员职位,有气象志愿者队伍 □ 按规定完成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
□ 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 □ 有4个以上气象科普村或社区(其中1个气象科普示范村或社区),人员密集区有气象科普窗口
□ 有1个或以上气象灾害避难场所
□ 有1个以上农村气象监测站并正常运行 □ “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取得成效
乡镇、村申请意见
申请意见: 日期: ( 盖 章 )
负责人签名:
调查评估及审核意见
评估意见: 审核意见:
日期: ( 盖 章 ) 日期: ( 盖 章 )
签名: 签名:
注:请不要在深色区内书写
                   
 
 
  附件3: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申请/认证表
(企事业单位、重要公共场所)
 碌曲县应急办、碌曲县气象局                                          申请表格有效期至 ___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所属乡镇或
单位
  人  口   面    积  
通讯联系
主要联系点 第二联系点
姓   名   姓    名  
办公室   办公室  
职  务   职    务  
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  
邮  编   邮    编  
固话/手机   固话/手机  
E-mail   E-mail  
应急准备现状
□ 有24小时气象警报接收点和接收装置 □ 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分发渠道
□ 有灾害影响期间24小时值班场所 □ 有气象灾害防御分管领导
□ 有气象协理员或气象信息联络员 □ 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 有气象灾害避难场所 □ 有天气实况报告或气象灾害监测设施
□ 有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和培训活动 注:若满足则在□内打√
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意见: 日期: ( 盖 章 )
负责人签名:
调查评估及审核意见
评估意见: 审核意见:
日期: ( 盖 章 ) 日期: ( 盖 章 )
签名: 签名:
注:请不要在深色区内书写
                   
 
 附件4:
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认证评分标准及考核方法(各乡镇、单位)
 内            容 基本分 扣分方法 实得分
建有“五有”标准的气象工作站,在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影响期间有可以24小时值班的通信畅通的工作场所。 10 少一项扣2分  
各乡镇气象工作站要有牌子,有班子,年初要有年度计划,年底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上报县气象局备案。 8 少一项扣1分  
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分管领导,有一名或以上的气象协理员,每个行政村或社区有一名或以上的气象信息联络员。 8 少一项扣2分  
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演练;有安全的避难场所,可在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安置转移人员。 8 少一项扣2分  
有可实时监测当地天气状况的气象自动站及其他监测设施,并能向县气象部门进行数据传输。 6 没有则不合格  
有渠道或设备能够接收县气象局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如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气象网站、手机短信、声讯电话、广播、电视等,能与县气象局保持通信畅通。 8 少一种渠道扣1分,通信不畅通扣3分  
有及时传播分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渠道和设施,如公众显示屏、广播站、网络、信息窗等。 6 无渠道和设施扣3分  
能够及时收集上报气象灾害信息和其他有关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及时开展或协助县气象部门人员进行气象灾害现场调查和处置。 10 不上报不得分  
有面向公众的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 6 少一项扣2分  
有“部门、乡镇、村或社区”三级信息互动机制,积极推进气象预警信息“进村入户”。 5 少一项扣2分  
有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有4个以上的气象科普村或社区,其中1个示范村或社区。 10 少一个扣2分  
遇气象灾害袭击,防御措施得力,应急准备工作到位,无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15 酌情扣分  
总        分 100    
 
附件5:
 
碌曲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认证评分标准及考核方法(重点防御单位)
 
内容 基本分 扣分方法 实得分
建有气象灾害警报点,在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影响期间有可以24小时值班的工作场所。 10 少一项扣2分  
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分管领导和至少一名气象信息联络员,负责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工作。 10 少一项扣1分  
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在一年内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演练;有安全的避难场所,可在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安置转移人员。 15 少一项扣2分  
有气象灾情的报告人员或可实时监测当地天气状况的监测设施,并能向县气象局进行情况通报或数据传输。 8 少一项扣2分  
有渠道或设备能够接收县气象局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如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气象网站、手机短信、声讯电话、广播、电视等,能与县气象局保持通信畅通。 10 少一种渠道扣1分,通信不畅通扣3分  
有及时传播分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渠道,如在公众场所设置自动接收、播放灾害性天气警报的装置(包括广播设备、预警电子显示屏等)。 10 无渠道和设施扣3分  
能够及时收集上报气象灾害信息,并及时协助县气象局人员进行气象灾害现场调查和处置。 12 不上报不得分  
有面向员工的气象科普活动和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 10 少一项扣2分  
遇气象灾害袭击,防御措施得力,应急准备工作到位,无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15 酌情扣分  
总        分 100    
  附件6:碌曲县气象科普(示范)村或社区建设标准及评估考核表
 评估项目 评 估 内 容 满分 自评分 考核分
工作计划 制定气象科普工作长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
实施,把气象科普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10    
组织网络 领导班子重视气象科普工作,有科普工作分管领导,
并有专人负责日常气象科普工作。
6    
领导带头积极参与各类气象科普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
研究气象科普工作,制定措施,提出任务。
6    
建有一支3人以上由气象信息员、气象科普宣传员、气象
志愿者等组成的气象科普队伍,经常向群众宣传气象科普
知识。
6    
科普经费 每年气象科普经费达到辖区人均0.1元以上,气象科普经
费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每年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递增。
积极争取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和支持气象科普活动。
10    
科普设施 建有村气象科普活动室,配有科普图书、多媒体播放设备等。 7    
建有气象与农网信息服务站,服务站有专人负责,安装有
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能及时有效接收各个渠道的气象信
息,并通过广播告知百姓。
10    
有气象灾害报灾机制,能在灾害性天气影响和气象灾害发生
时及时报告县气象局。
7    
百姓经常聚集的地方有气象科普信息宣传栏,并经常更新。 8    
科普活动 气象科普活动年度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气象
科普工作有档案。
8    
每年结合季节,组织不少于两次面向百姓的气象科普培
训或科普宣传活动。
6    
党员基层干部参加县、乡镇政府组织的气象灾害防御和科
普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6    
科普成效 百姓气象科普知识和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气象科普
氛围良好,气象信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
10    
总    分 总分100分,科普村总分80分以上为达标,科普示范村总
分90以上为达标。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