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碌曲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8-28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碌政办发〔2015〕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碌曲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
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8月20日

  

碌曲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办发电〔2015〕119号)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12”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
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国务院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大力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易燃易爆化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尕藏才让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高鹏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并对全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一次彻底排查整治。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储存、经营、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场所,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等。
(二)整治重点
1.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2.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3.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4.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四、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逐一明确责任,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五级五覆盖”。安委会要加强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
(二)行业部门责任。住建、工商、安监、旅游、国土、质监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源头管控,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修建、经营、使用,特别是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场所,坚决依法查封、取缔,对尚未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单位和场所,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场所主体责任。安监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矿山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质监部门负责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规范消防产品经营市场秩序,对消防产品质量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教育、民政、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全县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在严格执法、铁腕整治火灾隐患的同时,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模拟化、实战化训练,组织开展针对性熟悉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补充灭火药剂和装备器材,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三)社会单位责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依法依规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即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五到位”即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提高消防安全设施水平。要高度重视从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是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重特大火灾高发的领域,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承包”责任制度,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切实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责任,确保落实。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领域,要切实加强督导。县政府将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进行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各成员单位将专项治理方案请于8月25日前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