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9-09-21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甘南州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甘南州政府重要决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甘南州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方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政府网站普查成效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发挥好“政务公开”栏目的桥梁纽带作用,解决目前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相对滞后、渠道不畅以及量小质次、更新缓慢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政务信息公开是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工作的义务所在,是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的基本要求,是反映乡镇和部门工作情况的对外窗口。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作为全县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发挥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服务公众、沟通民意、对外宣传的重要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政务信息公开贯穿到各项工作当中,及时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报送信息,把向政务公开栏目信息报送作为适应形势、沟通上下、反映实绩、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思路、重点和措施,努力提高信息报送的层次和水平,保证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规范及时。

二、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的质量

要认真遵循依法公开、便于监督、量质并重、文责自负的原则,积极探索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在提高质量,提升层次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一)及时准确,全面提高信息质量。要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的内容,对照各自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务实管用的办法,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情况,掌握政府工作动态提供服务。信息报送坚持做到文字精练、数据准确、事实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提升层次,强化信息采编深度。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认真做好信息的前期调研、采集定稿、后期校对和经验总结,确保上报的信息内容客观、数据准确、情况翔实,切忌以片概全,主观臆断。要注重信息的提炼和挖掘,注重信息的特色和亮点,发挥好信息工作的作用。

三、严格执行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规范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要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向县政府网站提供信息资源的主体责任,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的督促、审核,形成一个有人管、有人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此次补报的内容中明确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的分管领导、信息员的有关信息。

(二)严格审定,安全保密。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信息收集、整理、审批报送工作流程,信息审核的原则是“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县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一般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纸质文档应存档备查,电子版及时由本单位信息员上传到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做最后一步文档格式的审核。报送的信息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决杜绝涉密和敏感信息上网发布。信息一旦上传到后台,即为授权县政府网站对外发布。对上报虚假、失实、涉密和敏感信息,引起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定期通报,累计积分。县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不及时更新、不按时上报信息的乡镇、部门在县政府网站予以通报。实行累计积分制度,在一定考核期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或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上报政府网站信息员及信息上传相关事宜

各乡镇、各部门确定一名网站信息员并填写《网站信息员备案表》,于4月26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信息时由本单位信息员登录政府门户网站后台,输入单位用户密码方可登录,文章标题必须在20个字符以内,在“文章主栏目”下拉菜单内选择相应的栏目,编辑文稿时请按中文格式要求(如首行空二格、中文全角标点符号)等编辑,文字大小为 “14号”,其余均不需设置(正文中无需再次输入标题)。编辑图文信息(点击“插入图片”按钮进行上传,上传的照片务必使用格式工厂软件进行大小调整,一般大小转换成600*400像素)对图像进行亮度、色度等优化后插入正文中居中。

各单位信息员请登录碌曲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下的“下载中心”页面下载附件2表格、信息上传教程及相关软件。

碌曲政府网站信息群QQ:346160352

联系人:桑德加

联系电话:13884055285

联系邮箱:278991009@qq.com

附件:1.《碌曲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报送责任单位及任务》

2.《网络信息员备案表》

2.《各部门后台用户预览表》

\ 附件2.3下载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

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责任单位及任务

县发改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子目录内的内容。及时公开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专业规划及其执行情况。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牧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价格和收费”的内容。一是要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要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依法应当听证的,要进一步公开听证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完善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在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中,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依法完善公开制度。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单位必须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县法制办: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政策法规”子目录内的内容。及时公开碌曲县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标注有效性。

县应急办: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应急管理”子目录内的内容。及时公开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等。

县财政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财政公开”子目录内的内容。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做好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各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县统计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统计信息”子目录内的内容。及时公开各类统计信息。

县住建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保障性住房”内的内容。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

县环保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环境保护”内的内容。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

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社会保障”的内容。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一是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人社局、卫生局分别落实)。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民政局落实)。

县安监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安全生产”的内容,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县食药监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食药品安全”的内容,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征地拆迁”的内容。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采购招标” 子目录内的内容。及时公开各类采购招标信息。

县招商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招商引资”子目录内容以及负责 “投资碌曲”栏目下的所有内容的更新及上传。

县旅游局:负责上传并定期更新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走进碌曲”、“魅力碌曲”栏目下的所有子栏目内容。并及时上传更新最新碌曲旅游精品图片。

县文广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资讯”栏目下“碌曲要闻”子目录内的内容。凡在县内主流媒体(报纸、电视、电台)上刊登、发布的各类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传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传的信息必须附图)。

县教育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下“学校教育”的内容。及时公开各类教育信息。

县交通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下“交通出行”子目录内的内容。

县公安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下“社会治安”、“便民公告”子目录内的内容。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治安信息。

县工商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下“工商注册”、“下载中心”子目录内的内容。及时公开发布各类相关信息。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下“税务登记”、“便民公告”子目录内的内容。及时公开发布各类税务信息。

县司法局: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下“司法服务”、“便民公告”子目录内的内容。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法律服务信息。

各乡镇负责上传碌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乡镇信息公开”子目录下本乡镇的信息内容。凡与政府管理和决策相关的各种信息,均属于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传的信息范围。主要包括本乡镇贯彻落实全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动态信息;国家、省上及外地各界重要人士,视察、考察、检查、调研本本乡镇工作的动态信息;本乡镇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突发事件处置的动态信息;本乡镇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重要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的动态信息;本乡镇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动态信息。

各乡镇、单位同时可以向“碌曲要闻”栏目投稿,务必严格把稿件质量。稿件要按新闻稿件的格式写作,写全新闻“五要素”,即在一条新闻写作中应写清何时、何地、何人、何事和何为。附加图片并注重稿件的新闻特色,避免同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