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政策解读
2019-05-09  碌曲县财政局   浏览:

制定《碌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暂行)》的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适应财政体制改革新常态,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2020年整体脱贫目标,按照《碌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结合我县实际,2019年5月6日,碌曲县财政局制定了《碌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将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碌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必要性

县财政出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方案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对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方向、使用结构、使用效率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一是能切实改变原来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撒胡椒面”的做法,为提高精确扶贫,进一步加大扶贫项目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能提高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模和计划性,聚集足够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发展贫困产业扶贫项目,为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机制动能。三是能促进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扶贫资金相结合,消除了原来金融部门单枪匹马扶贫现象,有效推动了财政部门与金融部门在扶贫工作上的有机衔接,有效整合了扶贫社会资源,提高了政府、各部门扶贫协同意识,汇积成强大的扶贫联动效应,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二、制定《碌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依据

资金整合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 (100)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审计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甘财农二[2017]10号)等文件为依据制定的。

三、《碌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说明

该《办法》共十章,三十七条,从资金整合的范围、整合分配、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责任分工、考核奖惩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章,第四条;“资金整合范围”的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文件中实施范围之规定,“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第二章,“整合分配”的依据是;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办发[2015]48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农二[2017]6号)文件中资金整合应当坚持的原则,和制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的。

第三章,“项目管理”是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文件中工作措施之规定,“规范项目管理,贫困县要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库建设”制定的。

第六章,“资金监管”的依据是;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办发[2014]6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审计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甘财农二[2017]10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制定的。

四、起草制定《碌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战略部署,适应财政体制改革新常态,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按期整体脱贫目标,结合我县实际,通过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联系,制定了本办法。

  

相关链接:
碌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碌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碌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碌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