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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衔接《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省级法规,解决城镇化过程中自建房存在审批不明确、安全隐患大、风貌管控缺失、监管机制弱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保障居民安全与权益,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协调。我局根据《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办法,并已完成征求意见、司发性审查等常规工作。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总则、审批划分、规划要求、办理流程和法律责任等5部分。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适用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内,与农村住房管理办法衔接;区分集体与国有土地管理,鼓励集中统建;按建筑层数、类型采取分级审批。
二是审批划分方面构建 “县镇联动” 机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许可,住建局管施工许可与质量,镇政府负责初审转报,形成闭环管理。
三是规划要求明确用地面积、用地边界、建筑限高等刚性指标,建筑风貌和景观环境与周边协调,区分住宅与商服用地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
四是办理流程适用申请 - 初审 - 审批 - 施工 - 验收 - 巡察机制。
五是明确部门查处职责,细化处罚标准,援引《城乡规划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