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4-22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碌政办发〔2022〕36号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州驻碌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根据甘南州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州国储备林办字〔2022〕1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碌曲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人员名单

组   长:吴   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才让道吉      县委常委、副县长

年   周       副县长

地 志 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苏奴次旦     县发改局局长

王 立 华      县财政局局长

黑 宝 周      县交通局局长

李 世 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龙 布 杰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周塔才让      州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局长

齐军扎西     郎木寺镇镇长

斗 格 加     尕海镇镇长

道 尔 吉     玛艾镇镇长

才让卓玛     西仓镇镇长

刀吉仁欠     拉仁关乡乡长

石    彬     双岔镇镇长

郭 加 措     阿拉乡乡长

王 玉 俊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彦 东     县草原站站长

扎西才让     县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站站长

旦玛道旦     县双岔林场场长

孙 安 强     县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干事

拦 冬 冬     县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干事

孟 才 吉     县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地志交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协助国家储备林基地选址;负责保障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用地,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办理国储林建设中的相关手续;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国储林项目的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国家储备林项目业务指导和项目建设监督;负责提供林业基础性资料和林业相关业务技术指导;负责争取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向国家储备林基地倾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国家储备林项目的立项及审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接国家储备林项目财政扶持政策;负责建立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监管制度;负责国家储备林涉及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涉及生态环保相关手续办理、审批的指导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项目区供水设施设计指导及供水设施建设技术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区道路设计指导和道路修建技术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林下种养殖技术指导工作;负责争取项目资金向国家储备林基地林下种养殖进行倾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乡村振兴与国家储备林建设相关联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它成员单位按照方案实际要求,精心组织,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该项工作,全力以赴推进我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



              碌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